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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机关团体楼堂馆所自查报告9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0-22 0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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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机关团体楼堂馆所自查报告9篇

篇一:全省机关团体楼堂馆所自查报告

单位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机关事业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行政事业单位等行政、事业单位等所用的房屋。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

 机关单位办公用房自查报告,请参阅。

 机关单位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 中办发〔 20**〕 〕7 17 号) ) 精神。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 县委办发〔 20**〕 〕1 101 号文件) ) 及中共临泽县纪委、临泽县监察局转发《中共张掖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填报办公用房情况表 和平面图的通知》( ( 县委办发〔 20** 〕1 101 号文件) )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临泽县城建环保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是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泽县环境保护局联合修建的,项目于 1 2011 年由张掖市发改委批复立项( ( 张发改投资〔 2011 〕7 37 号) ) ,1 2011 年 年 4 4 月由甘肃沙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工建设,并于 20**年 年 7 7 月竣工投入使用。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 含地下室面积约 约 0 620 平方米) ) 。其中,县环保局共分摊建筑面积为平,实用面积为平方米。县环保业

 务用房建设项目总投资约 0 700 万元( ( 其中:省财政厅 0 2010 年下达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 0 200 万元( ( 甘财建〔 2010 〕1 511 号) ) 、1 2011 年下达算 第一批省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 0 50 万元

 ( ( 甘财建〔 2011 〕 54号 ); 按照当时项目申报及资金承诺要求,下剩资金均由地方政府予以配套解决) ) 。

 二、县环保系统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1. 县环境保护局属行政单位,行政编制 6 6 人,设办公室、农村自然生态股、开发污控股。目前 ,局机关除 4 4 名科级领导干部外,使用其他人员 6 6 人( (含 含 3 3 名股室负责人,会计 1 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 2 2 人。临泽县环境保护局下辖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监测站 2 2 个副科级建制单位。其中:县环境监察大队为参公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 5 5 人,大队除监察大队长、副大队长 2 2 名科级领导外,现有环境监察人员 3 3 人、援助大学生 1 1 人; ; 县环境监测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 4 4 人,实有监测及管理人员 7 7 人,尚缺监测站站长 1 1 人。经对照清理,县环境系统共有编制 5 15 人,现有人员 3 23 人。其中, , 正科级 2 2 人,副科级 4 4 人,科员 7 17 人。经核算,环保局分摊该办 公楼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占临泽城建环保大楼总建筑面积的% % 。其中:我局所占的六至八层建筑面面积为平方米; ; 负一层储藏室 2 2 , 间共平方米,2 2 个停车位共平方米; ; 按照环保局大楼建筑面积比例共分摊设备层、

 制 大厅等公共面积为平方米。经自查清理,按照实际编制 15人计算,控制标准办公用房面积应为 8 108 平方米。清理结果显示:目前我局实际使用各类办公用房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办公室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 其它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 含监察、监测业务用房面积) ) ,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情况发生,但确实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情况( ( 对照规定标准共清理出 超标面积平方米) ) 。

 三、领导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局 县环境保护局 6 6 名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其中:局长李云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副局长宋国增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副局长马军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平方米、副局长顾文宏办公用房面积为平方米。县环境监察大队 队 2 2 名科级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均为平方米。

 四、自查结果分析

 一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环发〔 2011 〕7 97 号) ) 和省市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 年 9 9 月份,我县环境监察标准 化建设已通过省级复核验收。目前,我县环境监察大队除人员规模相差甚远外( ( 不少于 20人 ), 按照西部地区三级标准,监察大队办公( (于 人均不少于 8 8平方米) )为 及业务用房建设标准面积应为 0 490 平方米。为顺利通过省级复核验收,我局按照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察标准化

 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做到了以满足环境监察业务用房及装备建设来提升我县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水平,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察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

 二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全国环境监测西部地区三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 和市县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 年 0 10 月底前,我县环境监测站已建成并取得监测资质,开展监测业务工作。目前,我县环境环境监测站也是人员规模相差甚远( ( 不少于 1012 人 ), 按照西部地区监测站标准化三级于 建设要求,监测站应不少于 0 1000 平方米,办公用房人均不于 少于 5 15 平米。为尽快建成我县环境监测实验室,年内,我局严格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考核指标,我局按照和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以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标 准来提升我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平,已于 于 0 10 月底前取得监测资质,目前已开展环境监测业务工作,填补了我县无法开展项目环境监测的空白。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测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

 三是对照( ( 中办发〔 20** 〕7 17 号) ) 文件精神要求,经过我局认真清理,我局使用的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符合发改部门批复的建设标准和规模,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符合要求,没有经营、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等情况; ; 项目符合城市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规定。

 四是通过自查,我局没有将公有房屋物权证变更或转移到下属单位; ; 也不 存在将公有房屋转变为经营性用房,更不存在隐瞒和少报办公用房面积; ; 但确实存在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平方米的问题。

 五、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标准和要求,适时做好单位自查、核查确认、整改落实、总结完善四个阶段工作任务。特别是要按要求时限做好现有办公用房的集中清理腾退工作,全面整合利用机关单位公共服务用房,切实做好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和管理工作。

 机关单位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二】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 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开展好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

 一、整改基本情况

 乡共有干部职工数 8 38 名:在编在岗 7 17 名,其中科级干部 部 7 7 名、一般干部 0 10 名; ; 下派干部 8 8 名,其土局 2 2 名、司法局 局 1 1 名、城建局 1 1 名、农粮局 3 3 名、派出所 1 1 名; ; 其他干部3 13 名,其中乡聘干部 6 6 名、大学生村官 6 6 名、三支一扶 1 1名。

 乡办公用房占地总面积平方米,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其

 中办公室用房 1 261 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平方米、设备用房平方米、附属用房平方米、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平方米( ( 含走廊、阳台、 楼梯等) ) 。

 1 1房 、办公室用房 1 261 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乡科级干部 部 7 7 名,其中乡党委书记张朝晖同志与 1 1 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平方米( ( 张朝晖同志使用平方米) ) ,乡长温华锦同志与1 1 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平方米( ( 温华锦同志使用平方米) ) ,5 5 名副科干部均与普通干部共用办公用房,总面积平方米,人均平方米; ; 一般干部 1 31 名,其中 9 29 名干部在乡办公、1 1 名干部在财政所办公、1 1 名派出所下派干部在警务室办公,在乡办公干部办公用房总面积平方米,人均平方米; ; 派出所警务室 2 2 间平方米,平时为下派干部使用,逢圩日为麟潭派出所全体警员使用。

 2 2 、公共服务用房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会议室 2 2 间,分别是党政会议室平方米、大会议室平方米; ; 便民服务中心 1 1间平方米; ; 接访室 1 1 间平方米; ; 林权纠纷调处室 1 1 间平方米; ;档案室 1 1 间平方米; ; 物资室 1 1 间平方米; ; 文印室 1 1 间平方米; ;人武部沙盘室 1 1 间平方米; ; 计生服务所 B B 超室 1 1 间平方米; ; 计生服务所孕检室 1 1 间平方米; ; 卫生间 1 1 间平方米。

 3 3 、设备用房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政务通通信机房 1 1间平方米。

 4 4房 、附属用房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厨房 1 1 间面积平

 方米; ; 食堂 2 2 间,面积分别为、平方米。

 5 5 、乡财政所在编在岗 2 2 人、聘用干部 1 1 人 、乡干部 1 1人,为独栋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2 2 间平方米,分别为所长与乡干部办公室平方米、财政所 2 2 名干部办公室平方米,人均平方米; ; 公共服务用房 2 2间 间 6 36 平方米,分别为接待室平方米、资料室平方米; ; 其余平方米为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用房。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乡办公用房严格执行科级干部 9 9 平方米、普通干部 6 6 平方米政策,有部分干部超出标准但未超 50% ,因办公大楼均纪 为上世纪 0 90 年代建房,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且不适合隔断,故暂未清退或隔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乡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装 修工程正在紧密施工中,待完工后,原办公楼涉群工作人员搬入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办公,其他工作人员按面积要求调剂至集中连片办公室办公,剩余集中连片办公用房先行解决干部职工居住后进行腾退并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县国资办处理。

篇二:全省机关团体楼堂馆所自查报告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情告 况自查报告

 按照贵局《关于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精 神 及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实 施 细则>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的通知》(XXX 字〔2018〕9 号)要求,我办高度重视,按照审计内容和要求 认 真 进 行 了 认 真 自 查 , 现 将 有 关 情 况 报 告 如下: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XXXX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属 财 政 全 额 拨 款 行 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截止 2017 年末,我办编制 54 人,其中行政编制 23 人,事业编制31 人。2017 年末在职实有人数 52 人,其中行政人员 23 人,事业人员 29 人(含参公管理人员),离 休 人 员 2 人 , 遗 属 1 人 。

 固 定 资 产 总 值10005532.72 元。

 况 二、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单 位 财 务 管 理 及 内 控 制 度 建 立 完 善 并 有 效执行,其内容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严 格 执 行 宁 陕 县 财 政 局 等 相 关 部 门 制 定 的 各 项

 财经管理规定、办法,同时单位内部会计、出纳岗位职责明确,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各项制度健全,银行账户开设及管理规范,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况 三、中央八项规定具体贯彻落实情况 按照要求,我办对 2013、2015、2017 三个年度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重点对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 公出国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津补贴、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9 个方面进行了自查。“三公”经费支出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自中央八项规定后逐年递减(见附件),未出现超支、超标现象。

 预算收入方面,单位各项收入均纳入财务帐簿,及时对账,无私设帐外帐及“小金库”、虚挂往来等现象,无隐瞒、截留、坐支应上缴财政收入等问题;各专项资金均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管理,无滞留、转移、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问题;我单位无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

 预 算 支 出 方 面 , 预 算 支 出 不 存 在 无 预 算 、超预算支出、虚列支出和预算科目间相互挤占等问 题 ; 所 有 财 政 资 金 支 出 均 履 行 了 严 格 审 批 手续,不存在挤占、挪用、转移财政资金行为。2017年全年未发生会议费;无公款出国情况发生。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经自查,我办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接待制度及标准,不存在截留、挪用、挤占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公务接待支出,没有公款大吃大喝、使用高档烟酒以及在经营性场所进 行 公 款 消 费 娱 乐 活 动 等 情 况 , 在 账 务 处 理 方面,没有使用其他科目入账。公务车辆实行定点保险、维修、加油等,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入私户行为。节假日严格 执 行 公 务 车 辆 封 存 备 案 制 度 。

 无 巧 立 名 目 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无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情况。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无自

 行调整项目支出预算问题,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按照相关规定,对历年部门预决算、“三公”支 出 等 情 况 在 县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进 行 了 信 息 公开。

  总之,我办将以本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为契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确保各项资金运转合规合理。

篇三:全省机关团体楼堂馆所自查报告

: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称钩初级中学办公用房清房自查报告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 [2013]17号)精神要求,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我们学校对这次清查活动高度重视,首先召开校委会,认真学习有关的文件精神,其次召开全体教师会,集思广益,安排部署此项工作。二、自查阶段采取的主要做法 : 精心组织, 认真排查。

 除了全体体教师共同排查外, 成立了以蔺德文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由南永谦,赵荣二位同志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另外由办公室承担绘制图纸的工作。三、自查情况1) 学校的基本情况我校位于称钩驿镇镇政府所在地,目前核编教职工人数为 30 人,实有教职工 38 人,现有教学班 8个,现有学生人数 230 人,其中有 103 名学生住校就读。2) 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我校的办公用房都是三级办公用房,没有房产证,有土地证,总建筑面积为 544.20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408.15 平方米。具体每栋建筑的使用情况是:01 号综合教学楼, 砖混结构, 三层, 建筑面积 1173 平方米, 共有三间教室, 一间音乐教室,一间电教室, 10 间办公室,有 10 位教师在上面办公并兼宿舍。02 号教学楼,砖混,总建筑面积 422 平方米。一层为商品房,已出售,二楼有二间白板多媒体教室,一间学生兴趣小组活动室;一间是党员活动室和一间学生广播室。03 号宿舍楼框架结构 1273 平方米,三层,全部住校学生宿舍。

 04 满江楼(砖混结构 184平方米 2f) :二层 ,14 间房 , 共 28 位教师在上面办公并兼宿舍。05 教学楼 ( 框架结构 2112 平方米 4f) ,4 间教室,一间多功能室,一间学生体操室,三间仪器室,三间实验室,一间图书室,一间阅览室,三间储藏室。3) 我校总建筑面积为 3991 平方米, 其中大部分为教室, 多功能室, 学生活动室等, 教师的办公面积为 544。2 平方米。4) 存在的问题 : 我校的编制人数和实际人数不相符,如果按照编制人数 30 人算,则办公用房面积是超标的,但如果按照实际人数 38 人算,则没有超标。五、清理效果经过我们对学校办公用房的清理和整顿工作,学校的办公用房得到了规范和整齐。学校的工作面貌有了新的改观。我们认识到,办公用房不仅仅是简单的作风问题,更是一个学校工作面貌的集中体现,没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就没有良好的工作成绩。只有把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做好,把学校的工作面貌搞好,我们的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称钩初级中学2013 年 11 月 19 日篇二: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报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报告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 我局积极组织学习, 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

 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县质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二、自查情况办公楼使用上: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 90 年代末一建公司兴建的,总建筑面积 1200 余平方,于 2006 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 50 万元从县房产局购买,购买后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办公面积上:我局在职人员 16 人,聘请人员 5 人,借用人员 1 人,共 21 人。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 5.71 平方, 符合标准, 简单、 整洁的要求, 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 1999)》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1. 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2. 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3.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篇三: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根据 xxxxxx 工作部署,按照 xxxxx 要求, xxxx 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起来,对办公用房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现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目前, xxxxx 共有工作人员 x 名,县级干部 xxxx ,科级干部 xxx 名,科员 xxxx 名,编外人员xxxx 名。原有办公用房 xxx 间,办公面积 xxxx ,现有办公室 xxx 间,办公面积 xxx;共清退办公用房 xxx 间,办公面积 xxx。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室、办公面积等方面全面落实xxx 工作部署,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1、严格依据办公用房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xxxxx2014 年 2 月 27 日

篇四:全省机关团体楼堂馆所自查报告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 精选多篇)

  第一篇: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的自查报告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xx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雨管发[2014]67 号)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在办公楼和干部用房上坚决响应《通知》的要求,积极对我乡办公楼和干部用房逐一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2.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情况。

 3.无未经标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4.无所属事业单位违规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5.单位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未超过规定标准。

 6.无领导干部个人多处占用办公室的情况。

 7.无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室的情况。

 今后,我乡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仍继续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

 xxxx 人民政府

 20xx.xx.xx

 第二篇: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

 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 128 人,实际在职职工 106人,临聘人员 24 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 4147m2,其中:因原设计缺陷导致公摊面积达到 1413.13m2,加之车库面积 592.44 m2,会议室及设备用房面积 1130.43 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1011 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 7.8 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 10-12 m2 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第三篇:关于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 3

 关于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

 办公用房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x 委办发电[2014]38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通知》(x 财资[2014]4 号)的工作要求,我台迅速组织了有关人员对照清理内容进行了办公用房使用的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报告如下:

 一、大楼办公用房的基本情况

 xx 市广播电视中心大楼于 2014 年底投入使用至今已近 11 年了,因历史遗留问题大楼建筑、消防尚未验收,未明确使用权,未取得房产证。目前,在大楼内办公共有三个单位,分别是 xx 市文广新局、xx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xx 分公司和我台。我台人员编制数为230 人,实际在编数 197 人,临聘人员 63 人,共 260 人,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共 12014.75 ㎡。

 二、自查情况

 对照 6 项清理内容,我台自查第二、三、四、五项发现没有出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和未经批准租用、出租、出借、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自查内容第一项,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 号)的规定,由于我台承担着广播、电视新闻节目制作和播出的职能,有行业特殊性和工作需要,生产

  运营用房较多。在我台建筑面积为 12014.75 ㎡的办公用房中,用于生产运营用房分别有各类型演播厅约 1100 ㎡,录制、编辑、播出机房(室)约 1600 ㎡,大、小会议室约 800 ㎡,维修间、设备库、档案室、资料室、杂物间共约 1000(更多请搜索:)㎡,空置的办公用房约 500 ㎡,另外还有大堂约 300 ㎡、电梯间 901.5 ㎡、走廊 1500 ㎡、卫生间约 500 ㎡,我台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3888.25 ㎡,实际人均办公用房约 14.95 ㎡。

 第四篇:机关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自查报告

 市党委会并纪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初衷是为了解放全国人民,为人民群众服务,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政机关的工作重点应该围绕群众而展开,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事情。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该通知的下达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中心的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班子的改革决心,是符合民心和国家实情的一次重大行动。

 本单位在办公楼和干部办公用房上坚决响应《通知》的要求,积极对本单位的办公楼和干部用房进行了仔细地审查与有力地处理,对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进行了果断地清理。经过这段时间的调整,我单位在办公楼装修程度、办公用房面积及其相关方面已经全部达到了《通知》的标准。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办公楼兴建上:

  本单位原计划在下半年修建工作楼一栋,此前正在进一步地调查分析和讨论中。经过单位各部门的一致商讨,认为该办公楼没有兴建的必要。目前,该项目已经彻底停止,相关情况将在报告中详细叙述。

 第二,装修程度上:

 依据《通知》的要求,对于目前已经建立但尚未装修的办公用房,一律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拒绝豪华装修,让党组织、同行、人民群众看到本单位的决心与行动力度。

 同时,在此次行动中,我处对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有安全隐患等必须维修的办公楼和办公用房进行了维修改造,但我单位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厉打击豪华装修行为!

 第三,办公面积上:

 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腾退、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汇总,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新气息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

 第四,领导干部办公室数量问题:

 本单位身兼数职或因其他原因而拥有多个办公用房的,我处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力求让每个领导干部都只能有一个主要办公地点,节省国家资源,提高办公效率。

 第五,办公用房出租、出借问题:

 在多年前,因各种原因而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我单位按照合同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对于即将到期的合同不续签,而对其他借用办公

 用房的,同样进行了清退,确保办公用房没有其他非行政办公用途。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第五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政府、计委(计经委):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97]13 号文件有关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精神,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建设标准进行了改革、调整和重新规范,制定了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经报请国务院批准,现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合理确定办公用房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加强管理和监督,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审查工程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

 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办公用房(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新建工程。改建、扩建工程参照执行。

 第四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必须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设。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级别和编制定员,按照本建设标准规定的建设等级、建筑面积指标确定。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旗)同级党政机关及其直属机关办公用房宜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

 第六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建筑性质、建筑造型、建筑立面特征等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节约用地、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规定。

 第七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水平,应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功能适用、简朴庄重。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应设置或预留办公自动化等设施的条件。

 第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坚持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方向,充分利用社会服务设施。集中建设或联合建设办公用房的公共服务和附属设施,应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共同使用。

 第九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除应符合本建设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建设等级与面积指标

 第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级分为三级:

  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中央部(委)级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二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市(地、州、盟)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县(市、旗)级机关,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第十一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各类用房的内容如下:

 一、办公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人员办公室

 二、公共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房、储藏室、卫生间、公勤人员用房、警卫用房等。

 三、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

 四、附属用房、包括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等。

 除上述四类用房之外的特殊业务用房,需要单独审批和核定标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应按下列规定执行: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 26-30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16-19 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 400 人时,应取下限。

 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 20-24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12-15 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 200 人,应取下限。

 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 16-18 平方米,使用

 面积为 10-12 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 100 人时,应取下限。

 寒冷地区办公用房、高层建筑办公用房的人均面积指标可采取使用面积指标控制。

 第十三条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一、中央机关

 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 54 平方米。

 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 42 平方米。

 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 24 平方米。

 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 18 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 9 平方米。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 6 平方米。

 二、地方机关

 (一)省级及直属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 54 平方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 42 平方米。

 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 24 平方米。

 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 18 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 12 平方米。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 6 平方米。

 (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

 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 32 平方米。

 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 18 平方米。

  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 12 平方米。

 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 6 平方米。

 (三)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

 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 20 平方米。

 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 12 平方米。

 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 9 平方米。

 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 6 平方米。

 第十四条 本建设标准第十二条各级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未包括独立变配电室、锅炉房、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和警卫用房的面积。

 需要建设独立变配电室、锅炉房、食堂等设施,应按办公用房需要进行配置。警卫用房的建设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人防设施,应按国家人防部门规定的设防范围和标准计列建筑面积。人防设施建设应做到平战结合、充分利用。

 第十六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汽车停车设施应包括地面停车场和汽车库。汽车停车设施建设应充分利用社会停车设施,确需建设独立汽车库时,应注意节约用地,充分利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第十七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编制定员人数,对照本建设标准规定的建设等级,按每人平均建筑面积指标乘以编制定员数,并加上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中需要或者按规定设置的其他用房建筑面积计算总建筑面积。

  第三章 选址与建设用地

 第十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地点应选择在交通便捷、环境适宜、公共服务设施条件较好、有利于安全保卫和远离污染源的地点,应避免建设在工业区、商业区、居民区。

 第十九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节约用地,所需建设用地面积应根据当地城市规划确定的建筑容积率进行核算。

 第二十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应符合当地城市有关基地绿化面积指标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党政...

篇五:全省机关团体楼堂馆所自查报告

017 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及《201X 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我镇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我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镇现有办公楼一栋,共 6 层,系 1998 年所建。其中干部宿舍 1947.6 平方米,基本办公用房 751.2 平方米(包括办公室使用面积 257.4 平方米、服务用房使用面积434.4 平方米、设备用房使用面积 59.4 平方米)。我镇在编人员 44 人(正科级 3 人、副科

  级 8 人、科级以下 33 人),全部集中在办公楼办公。

  (一)办公面积上:

  对于我镇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腾退、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汇总,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镇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新气息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

  (二)领导干部办公室数量问题:

  我镇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副科级领导干部基本上两个共用一个主要办公地点,节省国家资源,提高办公效率。

  (三)办公用房出租、出借问题:

  经过清查,我镇不存在协会和企事业单位占用党政机关办公室用房、租(借)及出租(借)办公室等情况。

  二、整改措施

  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有关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具体对镇政府、财政所、司法所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未发现我镇有违反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

  我镇按照上级指示,实施整改,调剂办公用房。将大房间改造为单间办公室,对腾出来的办公室改为小会议室,对改造的办公

  室作为党员活动室、群众工作室,使其不闲置,正常发挥作用。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建设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清理整改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秩序。

  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2】

  根据中共岳西县委办公室转发《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精神,按照文件要求,毛尖山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徐进达任组长,乡长刘亚维任副组长,乡党委副书记蒋旺来、纪委书记夏应节等为成员的毛尖山乡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采取先清理登记后整顿的程序进行。对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一)办公楼兴建情况:

  毛尖山乡政府办公楼位于毛尖山乡平精八斗组,建于 1997 年,建筑面积 785 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 165 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 620 平方米(含会议室 325 平方米,档案室 45 平方米,走廊、楼梯、阳台、卫生间等 250 平方米)。

  (二)清理结果 :

  毛尖山乡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1、我乡在职人员 22 人,合同工作人员2 人,共 24 人。一至三楼办公用房共 18 间(人均面积 6.6 平方米,没有卫生间),二楼库房1 间,档案室 1 间(面积均为 12 平方米),三

  楼小会议室 1 间(面积 20 平方米), 大会议室 1 间(面积 100 平方米)。

  2、没有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3、不存在领导干部占用两处或多处办公用房的情况。

  4、没有出租和外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

  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 “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

  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3】

  近期,中央和省连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X]64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鄂办文[201X]61号)等有关通知,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具体意见。对此,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的通知精神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并于近期组织力量对全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拉网式排查。现将我市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和规范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自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以来,我们对82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8个县市区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和规范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应整改腾退超标办公用房面积 11707.3 平方米,已整改腾退面积11467.8 平方米,整改率为 98% 。尚有少部分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超标办公用房还在清理整改中。具体情况为:

  (一)县市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

  各县市区总共应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超标面积 8453.1 平方米,已清理整改8213.6 平方米,整改率为 97% 。其中领导干部办公室超标面积 4329 平方米,已清理整改4421 平方米,整改率达 100% 。清理腾退领导干部多占办公用房共 9 间,233 平方米。

  各县市区共出租出借办公用房面积3120 平方米,经过清理,目前已回收 2882平方米,还有 238 平方米将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收回。此外各县市区没有离、退休领导干部占有办公用房和企事业单位占用和协会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二)市直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

  市直各单位总共应清理整改超标办公用房面积为 3254.2 平方米,已清理整改

  3254.2 平方米,整改率为 100% 。其中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面积 1613 平方米,已整改腾退 1613 平方米。整改腾退领导干部多占办公用房 13 间,总面积 497 平方米;清理腾退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 3 间,共 101 平方米;清理腾退企事业单位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685平方米;清理腾退协会占用办公用房 39 平方米。

  市直各单位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面积总计 5438.4 平方米,经清理目前已回收 968.4 平方米,另有 4470 平方米出租办公用房将于合同到期后收回。

  (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近年来我市先后制定并出台了一系

  列的制度和文件。主要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四大家”机关大院土地、房屋和园林绿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通知》(荆办明电[2012]18 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规定的通知》(荆政发[2012]33 号)、《荆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荆财行资规[2012]2 号)、《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普查工作的通知》(荆财行资发[2013]146 号)、《荆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处置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荆财行资发[2013]147 号)、《荆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荆发[201X]4号)、《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

  办法》(荆门市人民政府令 201X 第 28 号)等文件,对办公用房的处置、办公用房资源调剂、租用办公用房审批和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具体规范。

  此外,201X 年我局还起草了《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和《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房屋土地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等关于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方案,待省相关制度下发后,我们也将进一步完善上述制度和方案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下发。

  二、主要做法

  我市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清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万勇、市长肖菊华等领导先后做出重要批示。万书记要求:“确保落实中央规定不打折扣,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不走过场,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不留死角,坚决按零差错标准,零容忍措施贯彻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文件和讲话精神,要求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上级政策,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此外,我市还成立了办公用房清理领导小组和专班,具体组织全市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并对各

  地各单位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2013 年 7 月底,在收到省下发的通知后,我市立即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严令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要求的通知》(荆办发电[2013]54 号)和《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对清理整顿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并明确了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职责。我局制定了《荆门市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下发了清理工作通知,对清理对象、范围、

  内容及工作时限等作了具体安排,并组织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认真实施。

  三是认真调查摸底。按照清理工作部署,我们首先对全市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调查摸底。在单位自查阶段,主要从各单位总人数、县处级领导人数、现有办公用房面积等方面进行了清理。重点对市“四大家”领导和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进行清理登记。重点查找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超面积或多处配置办公用房的情况,领导干部退休后是否仍占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是否存在对外出租、出借等情况。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撰写了自查报告。通

  过清查,摸清了各地各单位办公用房的基本情况。

  四是重点督办整改。针对清查出的问题,我们多次对各地各单位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进行了上门督办整改。2013 年 9 月,我局与市纪委联合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督查活动;2013 年 12 月底至 201X 年初,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组成了督查专班,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和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参照省督查组做法,重点抽查了各县市区“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情况。共实地上门督查了全市 8 个县市区和市直 35 家单位、144 名领导干部的办公用

  房;201X 年 3 月,结合在全市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市将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纳入了专项清理。清理工作中,我局专班成员又多次上门指导督办各单位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工作。201X 年 12 月至今,我局又联合市发改委对全市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和停止新建楼堂管所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范围从以往的各县市区“四大家”、法检两院和市直各单位拓展到了各县市区直属单位及市直各单位的下属单位。并重点对前次检查中发现超标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复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各单位清理整改总体情况很好。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以来,我们还努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不断探索建立办公用房的长效管理机制。201X 年 1 月 26 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出台了《荆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荆发[201X]4 号),明确规定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主要实行“六个统一”,具体内容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管理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大中型维修改造工程由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核报批并统一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土地所有权证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办理权属登记;党政机关所属的土地、房屋资产的处置,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有关

  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配使用等。3 月 31 日,市政府出台了《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荆门市人民政府令第 28 号),规定市政府其他行政管理类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编制。

  此外,201X 年市政府还对《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规定的通知》(荆政发[2012]33 号)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市直党政机关的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处置由我局负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我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阶段,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清理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继续做好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对新标准宣传力度。国家发改委、国家住建部 201X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刚出台不久,我们将加大对新标准的宣传力度,做好 201X 年标准的衔接工作,确保清理整改工作按标准执行。

  二是加大对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力度。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前不久下发...

篇六:全省机关团体楼堂馆所自查报告

着力解决自查报告

  [ 六个着力解决自查报告]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提供到的关于六个着力解决自查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六个着力解决自查报告 根据市市满意办的反馈的评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营造创业创新环境 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加大执行纪律力度,切实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三届五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围绕市委《关于实施“三个台州”战略,推进全民创业、全面创新的决定》和“创业服务年、创新推进年”的工作部署,配合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固定资产投资、节约集约用地、房地产调控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实施“六大行动计划”、推进“一带四百”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开展“治庸、提效、助创”行动,加大效能监察和绩效评估力度,健全效能投诉制度,强化行政问责,严肃查处“中梗阻”等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实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约束机制。开展对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二、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2008 年全省作风建设工作要

 点》,制定并落实《2008 年全市作风建设工作要点》,在全市各级机关中组织开展以“抓作风建设、促创业创新”为主题的“九个一”系列活动,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机关干部中推行“一线工作法”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作风建设的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领导干部出国(境)考察的管理规定,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健全制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把制止党政机关奢侈浪费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兼职取酬等行为;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党政机关资产使用、处置、收入情况的监管,加强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高度关注民生,深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纠正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食品药品质量、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监管;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开展对党群系统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清理工作。继续做好减轻农民、企业负担工作。巩固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做好创建文明行业、民主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制定《台州市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实施办法(试行)》,继续抓好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议和创建工

 作。

 三、坚决查办案件,进一步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开通全国统一的 12388 信访举报电话,推广应用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健全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制度,完善督办机制,积极开展信访监督,进一步发挥发挥信访举报在提供案件线索方面的主渠道作用。推广应用纪检监察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政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加强初查,主动深入案件多发易发领域,提高有效揭露腐败和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严厉查处一批在当地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确保全市案件总量不大起大落。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腐化堕落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以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严肃查办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失职渎职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认真落实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办案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党纪国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安全文明办案。严格把握政策,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坚持和完善案件公开审理等制度,做好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严格执纪到位,确保案件质量。全面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剖析典型案件,总结教训,完善制度,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信用台州”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四、坚持严抓严管,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加强委局领导班子建设,扎实开展“创一流业绩、树‘三可’形象”专题教育活动,完善委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委局机关管

 理规范化、制度化;大力弘扬市委提出的“四敢”精神,着力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努力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综合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公道正派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增强协调力、执行力、威慑力、亲和力,进一步做到可亲、可信、可敬,争创“创建人民满意机关示范单位”。大兴学习和调研之风,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纪检干部论坛、基层联系点、课题调研等制度,紧贴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把学习理论、更新观念、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的总结提升,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非公企业廉政文化、基层民主监督机制、廉政风险评估机制、有效揭露腐败机制、纪委委员和党代表监督作用发挥等反腐倡廉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造性、有效性。加大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力度,着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对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基层一线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积极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扩大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成果,着力推进乡镇(街道)纪(工)委至少配备一至二名专职纪委委员工作的落实。推进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站所纪检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在非公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建立纪检组织,扩大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覆盖面。努力创造条件,在全系统进一步营造拴心留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六个着力解决自查报告 察组织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模范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努力争当遵章守纪的好党员和好干部,现将我局纪检监察组织开展遵守六大纪律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模范遵守政治纪律情况: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了政治理论

 学习,加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掌握,进一步坚定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自觉强化党的意识,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在工作中、生活中切实做到忠诚于党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三是切实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通过强化政治理论和党的意识教育学习,真正做到了在党言党,在党优党,不妄议大政,不信谣传谣,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通过自查,我局纪检监察干部无公开发表危害党的言论;无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无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无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无无原则一团和气和违反政治规矩等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

 二、模范遵守组织纪律情况: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在工作中,坚持做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二是服从组织安排,摆正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严格按照程序、按照规矩办事,没有向组织讨价还价。三是带头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无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行为。按照要求,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情况和有关事项。

 通过自查,我局纪检监察干部无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无不按要求请示报告有关事项;地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无侵犯党员权利;无在投票和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无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

 三、模范遵守廉洁纪律情况:一是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堤防。通过大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舆论氛围和有效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体系工作,在主观上建立起了牢固的思想防线,营造了良好的廉政勤政氛围。二是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没有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三是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自重、自醒、自警,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 《六个着力解决自查报告》带头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带头把

 好小节关、亲情关、社交关。

 通过自查,我局纪检监察干部无权权交易和纵容特定关系人以权谋私;无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宴请和服务;无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无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无违规占有或使用公私财物;无违规参与公款宴请和消费;无公款旅游;无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无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无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无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无权色钱色交易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

 四、模范遵守群众纪律情况:牢固树立了群众观念。坚持做到基层片区联系制度,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制度,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干部职工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没有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纪检监察干部无侵害群众利益;无漠视群众利益;无侵犯群众知情权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五、模范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认真履职尽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岗双责”,积极开展了“三重一大”监督工作,对局系统各单位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变动和奖励、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了各单位的“三重一大”制度正确实施。没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纪检监察干部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无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无违规干预执纪执法司法活动;无泄露扩散窃取私存党的秘密等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六、模范遵守生活纪律情况:一是力戒“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四风”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是生活作风严谨,遵纪守法,没有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纪检监察干部无生活奢靡;无不正当性关系等其他违反生活纪律的问题。

 六个着力解决自查报告 按照区委、区政府、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工信

 委党委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培植规模企业、促进工业经济发展为主线,在全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活动的开展,提高了我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转变了党员干部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有利促进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促进了辖区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将“五查五看”活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查活动安排,看措施和计划是否具体、可行。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成立了由我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信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二是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要求、目标任务和责任人,突出活动主题和载体设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活动举措,把创先争优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三是搞好思想宣传活动。召开了动员大会,党委、总支、各党支部积极开展思想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深入动员、认真学习,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对创先争优活动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理解,积极发挥各自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了广大党员立足本职争创优秀的大好局面。

 二查公开承诺,看承诺和践诺是否落实、兑现。组织党员和党组织签订《公开承诺书》,建立了承诺、践诺台账。工信委党委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要...

篇七:全省机关团体楼堂馆所自查报告

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情况汇报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情况汇报 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情况汇报发表时间:2014-4-13 10:27:04

 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情况汇报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区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 8 月 29 日下发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成立**县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9 月 11 日 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带头根据文件精神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先后召开 3 次全县动员和推进大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项目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基本情况

 (一)党政机关新建楼堂馆所项目自查情况

 1.全县已批未建办公用房有 1 个项目,为四塘镇农事服务中心。

 2.全县续建办公用房项目共 5 个,分别为**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项目于 2011 年 2 月份经市发改委审批,各项审批手续完备,项目于 2012

  1.全县各县直部门均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领导干部工作调动后占用原单位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人大或政协任职并已安排办公用房仍占用原单位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协会等单位任职占用原单位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占用原单位办公用房等情况。

 2.全县各级各部门无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占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工作调动后占用原单位办公用房等情况。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政机关新建楼堂馆所项目整改落实情况

 全县已批未建办公用房有**镇农事服务中心项目 1 个。县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已根据要求,于 2013 年 9 月 27 日 向**镇人民政府下达停建通知书。

 (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落实情况

 全县各部门使用办公用房不达到标准面积的单位有 62 个,占 74.7%,低于国家标准面积 12585.3 平方米 ;办公用房自查高于标准面积单位有 21 个,占 25.3%,超标面积 6634.23平方米 。截至 11 月 6 日 ,已对超面积的单位进行整改,均达到办公用房标准要求。

 (三)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 11 月 6 日 ,县四家班子领导共腾退办公用房 35 间面积 915 平方米 ,目前全县处级领导干部用房没有超规定标准面积使用。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迅速成立组织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清理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关于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和清理工作。同时,组织县纪委、监察、发改、财政、审计、国土、住建等部门,成立专门督查小组,对全县 12 个乡镇、83 个县直部门及 30 个下属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并重点对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以及法院和检察院楼堂馆所项目和办公用房建设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截至目前,全县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没有超标准面积使用。

 (二)强化工作纪律,确保自查自纠和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及办公用房管理使用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整改和清理,不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得对工作敷衍塞责、走过场,弄虚作假,保证了自查自纠和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四、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乡(镇)和部门对办公用房清理重视还不够。个别乡(镇)和县直部门没有及时开展自查清理相关工作,填写相关表格不完整,不规范,上报不及时,存在错报、漏报和迟报现象。

 (二)办公用房资产管理不够明晰。部分部门和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办公用房资产情况和使用情况了解不够深入,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产权情况、资产价值情况没用明确记录,管理不够严格规范。

 (三)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跟踪督查楼堂馆所建设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加大对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督查指导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对办公用房清理自查上报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核验,通过查阅建设档案,实地丈量测算,座谈研讨等方式,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责令整改落实。

 (二)继续跟踪违.

篇八:全省机关团体楼堂馆所自查报告

党政机关楼堂馆所自查“大限”将至,须报告中央

 4 月 28 日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精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近年来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目前各地区各部门正在开展自查工作。日前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锡荣就这项工作接受了法制网记者的采访。

 问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将清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作为重点工作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一些部门和地方出现了违规修建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现象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有的违反审批程序越权审批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有的不注重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经济实用性盲目攀比贪大求洋搞豪华装修有的不惜举债甚至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这种做法不仅浪费了大量公共财政资金加重人民负担而且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侵蚀党员干部的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危害党和人民的事业与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向全党提出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对政府机关违规建造楼堂馆所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坚决刹住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歪风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问今年的清理工作具体有什么计划有没有一个时间表

 答根据中央纪委、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清理工作采取全面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5 月上旬至 6 月中旬各地区各部门进行自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由一名省部级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立即组织力量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清理工作。各地区的自查情况由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建设规划、审计等部门分别对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来源等各方面是否符合规定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汇总审核形成自查报告于 6 月 20 日前报送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自查报告(含京外项目)根据归口管理关系于 6 月 20 日前分别报送中直管理局、国管局经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初审和汇总后报送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

 自查工作结束后6 月下旬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将对各省区市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中央部门的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共同起草清理工作情况报告上报国务院。

 问请您介绍一下清理工作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答清理工作要在摸清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2005 年 1 月 1 日以后开工建设的、所有在建项目及已审批尚未开工建设的办公楼、培训中心等建设项目总体情况和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清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楼的建设和使用情况。对清理中发现的严重违反规定和建设程序、奢侈浪费和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进行严肃查处。清理工作依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进行认真做好对不符合规定项目的整改工作坚决杜绝清理工作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等现象。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给予严肃处理。

 清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建设程序项目建设规模、装修及设备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超标问题项目资金来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挪用政府专项资金、集资、借(贷)款、拉赞助、垫资、拖欠工程款等问题项目用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占用耕地、超标准占地、擅自改变用地性质等问题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是否按《招标投标法》组织招投标是否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已建成的党政机关办公楼是否存在商业经营和出租现象检查 2005 年 1 月 1 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是否存在违规新建、扩建培训中心(包括党政机关所属的具有住宿、餐饮、会议等接待能力的设施和场所)问题。

 问今年的清理工作是否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期望达到怎样的效果

 答这次清理工作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按照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清理工作坚决遏制各级党政机关盲目攀比、贪大求洋、违规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势头。对于党政机关违规建造楼堂馆所问题群众反映一直很强烈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 3 月 18 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不仅规定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标准还对资金来源、管理方式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等进行了规定和部署。因此这次清理工作不仅是要纠正违规问题更是着眼长远注重预防。

 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是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因此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切入点认真研究部署抓好工作落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刊载日期2007-6-19】【来源法制网】

篇九:全省机关团体楼堂馆所自查报告

20 领导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5 篇

 【篇一】领导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x 委办发电[20xx]38 号)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通知》(x 财资[20xx]4 号)的工作要求,我台迅速组织了有关人员对照清理内容进行了办公用房使用的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报告如下:

  一、大楼办公用房的基本情况

  xx 市广播电视中心大楼于 20xx 年底投入使用至今已近 11 年了,因历史遗留问题大楼建筑、消防尚未验收,未明确使用权,未取得房产证。目前,在大楼内办公共有三个单位,分别是 xx 市文广新局、xx 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xx分公司和我台。我台人员编制数为 230 人,实际在编数 197 人,临聘人员 63 人,共 260 人,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共 12089.75 ㎡。

  二、自查情况

  对照 6 项清理内容,我台自查第二、三、四、五项发现没有出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和未经批准租用、出租、出借、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自查内容第一项,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xxxx]2250 号)的规定,由于我台承担着广播、电视新闻节目制作和播出的职能,有行业特殊性和工作需要,生产运营用房较多。在我台建筑面积为 12089.75 ㎡的办公用房中,用于生产运营用房分别有各类型演播厅约 1100 ㎡,录制、编辑、播出机房(室)约 1600 ㎡,大、小会议室约 800 ㎡,维修间、设备库、档案室、资料室、杂物间共约 1000 ㎡,空置的办公用房约 500 ㎡,另外还有大堂约 300㎡、电梯间 901.5 ㎡、走廊 1500 ㎡、卫生间约 500 ㎡,我台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3888.25 ㎡,实际人均办公用房约 14.95 ㎡。

 【篇二】领导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开展

 好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工作。现将我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乡共有干部职工数 38 名:在编在岗 17 名,其中科级干部 7 名、一般干部10 名;下派干部 8 名,其中国土局 2 名、司法局 1 名、城建局 1 名、农粮局 3 名、派出所 1 名;其他干部 13 名,其中乡聘干部 6 名、大学生村官 6 名、三支一扶 1名。

  乡办公用房占地总面积 866.3 平方米,建筑总面积 2534.6 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 261 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 371.9 平方米、设备用房 14.7 平方米、附属用房 86.9 平方米、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 1800.1 平方米(含走廊、阳台、楼梯等)。

  1、办公室用房 261 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乡科级干部 7 名,其中乡党委书记张朝晖同志与 1 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 22.1 平方米(张朝晖同志使用 13.1平方米),乡长温华锦同志与 1 名乡聘干部共用办公用房 22.1 平方米(温华锦同志使用 13.1 平方米),5 名副科干部均与普通干部共用办公用房,总面积 27.0 平方米,人均 5.4 平方米;一般干部 31 名,其中 29 名干部在乡办公、1 名干部在财政所办公、1 名派出所下派干部在警务室办公,在乡办公干部办公用房总面积 186.5平方米,人均 6.4 平方米;派出所警务室 2 间 21.3 平方米,平时为下派干部使用,逢圩日为麟潭派出所全体警员使用。

  2、公共服务用房 371.9 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会议室 2 间,分别是党政会议室 46.1 平方米、大会议室 127.9 平方米;便民服务中心 1 间 92.7 平方米;接访室 1 间 10.1 平方米;林权纠纷调处室 1 间 10.1 平方米;档案室 1 间 14.7 平方米;物资室 1 间 14.7 平方米;文印室 1 间 10.2 平方米;人武部沙盘室 1 间 11.2 平方米;计生服务所 B 超室 1 间 13.9 平方米;计生服务所孕检室 1 间 9.1 平方米;卫生间 1 间11.2 平方米。

  3、设备用房 14.7 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政务通通信机房 1 间 14.7 平方米。

  4、附属用房 86.9 平方米,使用情况如下:厨房 1 间面积 56.3 平方米;食堂 2间,面积分别为 18.3、12.3 平方米。

  5、乡财政所在编在岗 2 人、聘用干部 1 人、乡干部 1 人,为独栋建筑,占地面积 169.1 平方米,建筑面积 507.2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2 间 25.7 平方米,

 分别为所长与乡干部办公室 15.5 平方米、财政所 2 名干部办公室 10.2 平方米,人均 6.4 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 2 间 36 平方米,分别为接待室 14.6 平方米、资料室 21.4 平方米;其余 445.5 平方米为干部职工住房及其他用房。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乡办公用房严格执行科级干部 9 平方米、普通干部 6 平方米政策,有部分干部超出标准但未超 50%,因办公大楼均为上世纪 90 年代建房,目前无现成用房可调剂且不适合隔断,故暂未清退或隔断。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乡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正在紧密施工中,待完工后,原办公楼涉群工作人员搬入群众信息与服务中心办公,其他工作人员按面积要求调剂至集中连片办公室办公,剩余集中连片办公用房先行解决干部职工居住后进行腾退并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县国资办处理。

 【篇三】领导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发改投资【2014】2674 号文件的要求,我镇认真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镇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XX 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将通知精神落到实处。现将我镇清理办公用房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 镇机关实有人数 87 人,其中正科级 4 人,副科级 10 人,其他 55 人,含行政事业在编在岗人员 53 人、大学生村官 7 人、公益性岗位 1 人、三支一扶 2人、西部志愿者 2 人、县水利局驻镇水务中心 3 人、县畜牧局驻镇动检 3 人,办公用房总面积 580.5 平方米。

  二、清理情况

  (一)办公楼兴建上:

  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 1993 年启用,无在建办公楼。

 (二)办公用房自查结果:

  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腾退、规范了部分超标准的办公用房。目前,单位领导及同志干部办公用房在装修程度、面积上全部符合标准。

  (三)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我单位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也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力求让每个领导干部都只能有一个办公地点,其他同志和单位的办公用房都不超标准。

  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全部达到《通知》标准无超标准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立健全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使用的相关制度,确保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管理工作严格规范。

 【篇四】领导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 号)精神要求,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我们学校对这次清查活动高度重视,首先召开校委会,认真学习有关的文件精神,其次召开全体教师会,集思广益,安排部署此项工作。

  二、自查阶段采取的主要做法:

  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除了全体体教师共同排查外,成立了以蔺德文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由南永谦,赵荣二位同志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另外由办公室承担绘制图纸的工作。

  三、自查情况

  1)学校的基本情况

  我校位于称钩驿镇镇政府所在地,目前核编教职工人数为 30 人,实有教职工 38 人,现有教学班 8 个,现有学生人数 230 人,其中有 103 名学生住校就读。

  2)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

  我校的办公用房都是三级办公用房,没有房产证,有土地证,总建筑面积为

 544.20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408.15 平方米。具体每栋建筑的使用情况是: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01 号综合教学楼,砖混结构,三层,建筑面积 1173 平方米,共有三间教室,一间音乐教室,一间电教室,10 间办公室,有 10 位教师在上面办公并兼宿舍。

  02 号教学楼,砖混,总建筑面积 422 平方米。一层为商品房,已出售,二楼有二间白板多媒体教室,一间学生兴趣小组活动室;一间是党员活动室和一间学生广播室。

  03 号宿舍楼框架结构 1273 平方米,三层,全部住校学生宿舍。04 满江楼(砖混结构 184 平方米 2F):二层,14 间房,共 28 位教师在上面办公并兼宿舍。

  05 教学楼(框架结构 2112 平方米 4F),4 间教室,一间多功能室,一间学生体操室,三间仪器室,三间实验室,一间图书室,一间阅览室,三间储藏室。

  3)存在的问题:

  我校的编制人数和实际人数不相符,如果按照编制人数 30 人算,则办公用房面积是超标的,但如果按照实际人数 38 人算,则没有超标。

  四、清理效果

  经过我们对学校办公用房的清理和整顿工作,学校的办公用房得到了规范和整齐。学校的工作面貌有了新的改观。我们认识到,办公用房不仅仅是简单的作风问题,更是一个学校工作面貌的集中体现,没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就没有良好的工作成绩。只有把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做好,把学校的工作面貌搞好,我们的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

 【篇五】领导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共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开委办发[2014]2 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1.县编办核定:交通运输局机 17 人、开江县交通战备办公室 3 人、开江县交通规划勘测设计所 10 人、开江县地方海事处 6 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 12 人,科级以下 24 人。

  2.企业性质:开江众望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人员 6 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县交运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县稽征所办公楼,位于开江县城普大道老年公寓旁,建筑面积 747 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 304.95 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 443.05 平方米(含会议室 121.28 平方米,档案室 42.14 平方米,驾驶员休息室 10.31 平方米,走廊、楼梯、阳台、卫生间等 269.32 平方米)。由于资产(该资产权属达州市交通运输局)系借用,所以我局并无产权。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阮德章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雪云任副组长,办公室雷挺、胡永红、徐丽、黄子均为成员的交运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开江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开江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 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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