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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整改通知书7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0-29 09:15:29

用电安全整改通知书7篇用电安全整改通知书 整改回执单桦南县建设局建安行业安全监察站: 我方接到桦南县建设局安全站编号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进行了整改,情况如下: 检查后项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用电安全整改通知书7篇,供大家参考。

用电安全整改通知书7篇

篇一:用电安全整改通知书

回执单 桦南县建设局建安行业安全监察站:

  我方接到桦南县建设局安全站编号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进行了整改,情况如下:

 检查后项目部立即整改:

  1、对电梯井口安全防护不到位,已经进行了整改,并对所有安全洞口进行了检查, 并进行了封闭。2、对临边防护采用围栏。

  3、楼层内用电开关箱,已买断路器换上,达到要求。

  4、对施工现场围档进行了全面封闭,材料堆放已进行了清理,归类。

 项目负责人:安全监理:安全员:

 勤

 施工单位盖章 XX 年 5 帆 月 6 日 总监理工程师复 八 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解 :监理单位: 桦南县建 惮 设局建安行业安全监察 皂 站:

  我方接到桦南 札 县建设局安全站编号为 誉 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魏 后,进行了整改,情况 慌 如下:

 检查后项目部立 煎 即整改:

  2、对钢 永 筋区堆放进行了规整, 表 按照钢筋的型号分类堆 瞄放。3、配电室门前道 披 路已畅通,配电室门已 离 重新换琐。4、

 南墙与 遮 居民住宅过道防护棚又 牡 加强了安全防护。

  怜 5、对北侧外架局部基 饭 础悬空的,加强的补强 补 措施,立杆有基础。

 蹦

 1 已设置扫地杆,剪 成 刀撑。○2 横杆全部连 枣 续搭接或对接。○3 局 币 部悬空立杆已整体 6、 勾 ○

  4 局部骨顶 U 把 枷 已让架子工与木方搭实 寅 。连接,从根加固。○ 映

 7、转换层悬挑梁扣件 猛 已检查并整改。

  8 妇 、施工七层用电线路沿 您 脚手架搭设,开关箱所 电 使用插排已重新换成符 鞠 合要求的。9、我项目 偶 部已加强了临边的防护 即 ,加强了围档的防护。

 谊

 10、我项目部技 吃 术负责人对专项方案进 部 行了修改和调整,已与 懦 现场相符。项目负责人 宣 :安全监理:安全员:

 却

 施工单位盖章 XX 年 5 垄 月 4 日 总监理工程师复 燥 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狱 :监理单位: 桦南县建 胯 设局建安行业安全监察 责 站:

  我方接到桦南 又 县建设局安全站编号为 秤 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甸 后,进行了整改,情况 氟 如下:

  1、临电箱 央 内已进行重复接地,断 条 路器已根据现场情况换 邑 了新的电路器。堆放在 图 配电室前的杂物

 已清走 瞳 。

  2、室外楼梯脚 雍 手架搭设已设扫地杆, 锹 脚手架底部已重新夯实 扬 并加设垫板。

 3、对不 弗 合格的吊篮已拆除。

 4 振 、配电室内经过整改已 轩 达防火等级。

 5、通过 鄂 检查将全部楼梯口加强 团 了安全防护。

 项目负责 赔 人:

 安全监理:

 安全员 吁 :

 施工单位盖章 年 9 月 辩 1 日 XX 建设工程质量 绚 整改回执单 ××工程质 章 量监督站 知书,已按要 川 求进行整改,请检查。

 裕

 整改情况简述:我 赂 单位已整改完成贵站提 舵 出的以下工作内容:

 1 龚 、×××××完成; 2 壕 、×××××完成;

 寨

 施工单位:附有关资 抚 料×份施工单位负责人 渴 :××× 建设单位负责 他 人:

 年月日

 施工质量隐 人 患整改通知书回执 新疆 栽 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进 站:

  由我公司承建 磕 的年月日的质量检查中 址 ,发现的问题,已于 X 业 X 年 9 月 30 日整改完 痰 毕,现将整改结果报送 消 你站,请你站派人复查 她 :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质 正 量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 筐 :

  本回执一份三份 三 ,施工单位,监督站、 絮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各 贷 一份。

篇二:用电安全整改通知书

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县内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 市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集中治理和长效管理手段,消除各类隐患,全面提高燃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和燃气行业管理水平,不断强化燃气安全技术防控能力和全县燃气安全使用意识,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治工作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自 7 月起至 10 月底,本次“百日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安委会协调组织,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牵头,住建局、市场监管、发改(商务)、公安、交通、消防、各乡镇等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按照“企业自查、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检查、

 专班抽查、安委会督查”方式同步开展集中整治。

 (一)企业自查。所有燃气生产经营运输施工企业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燃气商业用户要全面细致检查气瓶、连接软管、燃气具、燃气报警器等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其对所供气商业用户要开展敲门敲窗入户检查,逐一检查监测燃气设备设施,督促各用户依规操作,落实安全用气各项措施。所有燃气企业和商业用户要建立一个隐患清单、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签订一份安全承诺,明确不能立行立改隐患的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企业自查要于8 月 1 日前全面完成并动态推进,新增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商业用户要随时开展自查。

 (二)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县政府组织住建局、发改(商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消防、各乡镇等部门,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开展对重点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对于没有按照要求“建立一个隐患清单、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签订一份安全承诺”的企业,以及未列入自查隐患清单、未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未按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采取联合约谈、高限处罚、责令关停、吊销执照等措施。检查工作应当于 9 月 1 日前全面完成并动态推进。

 (三)专班抽查。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

 班组织住建局、发改(商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消防、各乡镇等成员部门组成燃气安全检查组,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深入基层企业开展抽查,每月抽查企业、餐饮场所总数不少于 30 家,抽查范围应当覆盖所有乡镇,每个乡镇抽查企业、餐饮场所数量不少于 5 家。对于抽查中发现的未落实相关要求的企业和乡镇,检查组责令立即整改,并予以约谈通报。抽查工作复查工作应当于 10 月 1日前全面完成并动态推进。

 (四)县安委会督查。县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综合督查组,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深入基层开展督查,督查范围覆盖所有乡镇,在每个乡镇抽查企业、餐饮场所等不少于 5 家。抽查要合理安排,避免重复检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未落实相关要求的企业、乡镇,督查组责令立即整改,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三、重点整治内容

 “百日行动”要聚焦影响公共安全的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和燃气具生产销售 4 个环节,围绕15 个方面的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排查整治,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燃气重大安全风险。

 (一)燃气经营环节。

 1.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

 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

 3.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

 4.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

 5.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二)燃气输送配送环节。

 6.不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

 7.未制定和落实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

 8.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

 (三)燃气使用环节。

 9.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 3C 认证的燃气具。

 10.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 2 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11.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12.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

 13.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

 14.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 100 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

 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四)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

 15.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百日行动”期间,县安委会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采取“四不两直”进行督导检查。住建、教育、公安、交通、发改(商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应急、消防等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县安委办要从头至尾跟踪督办,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点面结合”评估工作实际成效。各地要统筹好“百日行动”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不得随意向地方和企业下达指令,严禁强制购买指定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责令停业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决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影响地方和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二)严格监管执法。“百日行动”不代替各部门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把各自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只检查不执法”、执法宽松软问题,切实做到“五个坚决”,即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

 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应燃气,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不按要求加臭味剂、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查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除燃气市场。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提级调查,对明知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又长期不推动解决的,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部门要开展常态化的燃气安全宣传,发动社区、村委会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大对“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抓得实抓得好、长期未发生燃气事故的先进地区,从责任落实、监管体系、法治建设、运转机制等方面认真总结,形成一套管用有效的制度,及时交流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请各乡镇每月(8 月-10 月)15 日前至少报送一篇先进经验做法。

 (四)强化调度通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每月调度通报本地区、本行业排查治理情况和燃气事故,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要“指名道姓”通报批评,

 尤其是推诿扯皮、作风不实、边整治边出事的,安委会要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真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帮助,重大问题派出工作组现场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县安委会办公室将每月通报各乡镇“百日行动”进展情况。请乡镇每月(8 月-10 月)15 日前至少报送 2 起燃气执法典型案例。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请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方案,明确 1 名联系人。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请于每周四向县安委办报送整治进展情况,10 月 15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含整治进展情况)。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国务院安委办 7月 4 日召开全国燃气安全防范专题视频会议要求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按照会议精神,经认真研究决定从 7 月中旬至 10 月底在全县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排查燃气行业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紧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燃气安全领域各类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治范围

 1、全县所有燃气经营企业;

 2、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使用燃气为能源的公共场所。

 三、整治内容

 一是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XX 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或人证不符、“三违”行为突出、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管线检查维护及入户安检不到位、安全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或流于形式、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管道未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定期检测和全面检测、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任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施工导致燃气管道泄漏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燃气节水办)

 二是聚焦公共场所燃气安全整治。对使用燃气为能源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公共场所,采取下达整改通知书、停止供气、联合执法等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对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装置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八款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行动期间组织燃气企业对餐饮等商业用户集中开展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

 格倒查燃气企业相关责任。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燃气节水办)

 三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 任责任。各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应急预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应急演练,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安全用气宣传,管道巡查等安全生产工作。行动期间,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对使用管道燃气的餐饮等商业用户集中开展一次入户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

 四是开展常态化燃气安全宣传。发动燃气企业加强入户宣传,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等媒体途径,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和燃气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和燃气用户防范燃气泄漏爆炸的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燃气节水办、各燃气企业)

 四、整治时间

 (一)动员部署(2 2022 年 年 7 7 月底)。全面部署我县燃气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行业安全特点,深入分析研究,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摸底(2 2022 年 年 8 8 月)。对燃气企业、城镇燃气基础设施、餐饮等经营场所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燃气行业安全总体情况,各燃气企业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隐患台账治理清单,坚持边查边改,要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

 (三)集中攻坚(2 2022 年 9 9 月至 0 10 月中旬)。结合城镇燃气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隐患自查自纠等情况,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 2022 年 年 0 10 月中旬至 0 10 月底 )。梳理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措施,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提升我县燃气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城管局成立奉新县城市管理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县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曾芳荣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县城管大队负责人解...

篇三:用电安全整改通知书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编号AXJ/J-4-08-18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安装班组

 电梯型号

 经对您施工的工地进行了检查现存在以下安全隐患请您立即进行整改并在

 年

  月

 日之前整改完成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给公司以便复查。

 检查人员

  班组长签收

 时

  间

  时

  间

 电梯安全隐患整改复查报告

  编号AXJ/J-4-08-19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安装班组

 电梯型号

 我们已于

 年

 月

 日之前整改完毕现申请复查。

 整改自检情况如下

  班组长签字

  时间

 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复查结果

  复查人员

 时间

篇四:用电安全整改通知书

22 年 燃气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2022 年以来,XX 区城镇燃气行业在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坚持提高政治站位,以安全为底线,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燃气安全宣传、生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扫黑除恶等工作,确保了燃气行业良好的安全生产势头。现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制度,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组织健全明确责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建立由分管副局长沈辉为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燃气安全工作,区燃气办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

 (二)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区燃气安全工作受到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戚兴初、市公用事业指导中心应春然主任等主要领导都曾亲自检查燃气安全工作。局党委把燃气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领导亲自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检查。4 月 23 日奉化区溪口镇公堂村发生燃气安全事故以来,分管

 副局长沈辉等局领导按照党委决策部署,多次带队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我局年初即召开燃气行业工作会议,部署年度燃气行业重点工作,要求各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与 8 家瓶装燃气企业和 1 家管道公司、1家汽车加气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各燃气经营企业与职工、配送人员也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5 月份,根据宁波市局要求,燃气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示工作,10 家燃气经营企业签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在公开场所及我局网站公示,并将在今后长期实行。截至目前,区燃气行业形势稳定,运行安全,未发生亡人和 1 万户以上居民停止供气有责事故和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上燃气责任事故。

 二、排查隐患,确保燃气行业安全运行 建立燃气行业生产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辖区各燃气企业开展生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按要求上报隐患信息,录入率、季报率均达到 100%,并结合隐患排查工作,多轮次深入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

 (一)开展小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等场所安全风险排查工作。针对 4.23 溪口公堂村燃气闪爆事故,4 月 25 日上午,区综合行政执

 法局副局长沈辉同志立即组织召开燃气安全会议做重要部署,并要求相关人员全天候轮值开展检查工作。4 月 25 日当天,对全区 8 家瓶装液化气企业以及 30 家用气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此次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 6 处,当即整改 5 处,发放整改通知书 1 份,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完成。

 (二)开展燃气行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重在落实,行业管理部门重视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排查安全隐患。一是检查燃气经营企业,结合重大危险源检查、防台防汛和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对辖区燃气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管理,防患未然。今年以来,共出动人员 300 余人次,排查燃气经营企业 40 家次,排查出安全隐患 42 起,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开展餐饮等用气场所安全检查,共检查餐饮企业 1100 余家,排查出安全隐患 156 处,均完成整改。

 (三)严防严控,全面开展燃气行业及地下管网风险普查工作。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以沈辉副局长为组长的普查工作专班,负责全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协调解决组织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全力推进奉化区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通过风险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奉化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及燃气管网底数,科学评估安全生产风险状况,强化风险信息在防范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和部门安全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增强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的针对性,有效防范奉化区燃气行业重大安全风

 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目前奉化区各燃气企业已相继完成风险填报工作,共开展了线上线下 4 次培训会议及到各个场站进行现场指导,已形成奉化区燃气区域风险“四色图”。针对普查存在的风险点,区燃气办严格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完成整改,加紧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取得较好的效果。下一步,区燃气办根据城镇燃气行业特点制定风险更新频率和分级管控工作要求,严密企业安全运行风险点“发现、辨识、管控”全过程管控链条,实现隐患点的动态“清零”。针对新业态、新形势及时对普查技术要求进行修订,确保普查的时效性,做到应普尽普。

 (四)开展突出火灾隐患集中排查工作。火灾隐患排查重在落实,行业管理部门重视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排查火灾隐患。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相继开展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排查、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排查、突出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燃气运输车辆安全排查、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排查等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通过对燃气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的检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共开展检查 70 次,出动人员 160 余人次,检查餐饮、食堂、企业等用气场所 102 家,发现火灾安全隐患 11 处,有效提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

 (五)加强管道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开展管网设施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及时发现和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利用数据远传系统,加强对燃气管线尤其是地下管线的智能监管。对在燃

 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不签订保护协议或不履行保护职责的施工方进行约谈调解,对破坏燃气设施的野蛮施工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新建小区燃气设施实施综合验收。

 (六)开展反恐防范准备情况隐患排查。各燃气企业均根据行业反恐标准配备安保人员和装备,从人防、技防、物防方面做好安保防范工作,并根据区反恐办等部门的督导检查情况不断完善,确保安全防控无漏洞。燃气管理部门多次联合区反恐办对燃气行业反恐防范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反恐器材配备使用、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监控覆盖与保存、安保人员配备与履职等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抓整改落实。

 (七)持续深入开展瓶装气销售实名制专项整治。加强对气瓶信息化工作监管,深入开展瓶装气销售实名制专项整治。通过开展教育培训,现场检查、联合执法等途径,将辖区瓶装气销售实名制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截至 6 月 30 日,我区 8 家瓶装液化气储配站共完成气瓶置换 53.1 万只,办理用户卡 19.5 万户,年用气量为 1.78 万吨,预测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用气量呈逐年下降趋势,2025 年为 1.44~1.71万吨,2035 年为 1.01~1.36 万吨。我区 8 家储配站视频监控全部接入智慧城管平台,接入率 100%,通过平台定期对瓶装液化气市场实施监管。各执法中队对违规违法使用燃气的行为的坚决予以立案处罚,共立案查处 73 起,罚款 31.34 余万元。

 (八)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抓好自身隐患排查和开展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结合安全生产“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坚持把风险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前,已完成“除险保安”专项行动已经完成第二季度的风险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各燃气场站已入户安检50112 户,排查出安全隐患 1397 处,均已闭环整改。

 (九)加强管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我局督促燃气公司开展长期有效的管线巡查工作,按照巡线工作“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加强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力度。发现违规搭建导致管道被圈占、占压等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完成整改工作。截止 6 月 30 日,已完成华信小区和明通五金管道占压整改工作。

 (十)是加强对燃气管道工程的监管问题。以居民区、商业区、交通主干道等区域重点,全面深入排查供气管道建设工程的防护措施和日常监测情况,以及供气管线日常运行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治理情况。燃气管道施工必须前期告知,施工过程中围挡、告示牌、警绒线、警示标识等缺一不可,确保管道燃气工程规范文明施工。

 (十一)加强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排查,强化燃气具产品质量监管。以家用燃气灶具、燃气快速热水器等产品为重点,对经营单位销售的产品是否获得 3C 认证证书,3C 认证证书是否有效,产品是否加贴 3C 认证标志等内容开展重点检查。依法查处销售未获得 3C认证证书或者加贴 3C 认证证书标志和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

 等违法行为,以及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化解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共出动执法人员 98 余人次,排查燃气器具经营单位 62 家,立案查处无强制性认证燃气具案 2 件。

 三、统筹规划,推动城镇燃气快速发展 (一)积极推动燃气体制改革。针对奉化区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实际,及时启动和编制城镇燃气中长期规划,现已完成初稿。根据省市要求,制定城镇燃气体制改革方案,按照规模化、扁平化要求,逐步开展村村通、防控体系建设、应急储气建设等工作。其中天然气管网由主城区逐步向镇(街道)辐射,2022 年计划将主管网敷设至尚田街道、裘村镇。连接莼湖门站和方桥门站的中高压管线已在施工,目前已铺设 3.5KM。山头朱应急气源中心站已于 2021 年底竣工验收完成,该站储气量能为全区居民用户供气 7 天,有效的保障了我区应急用气。瓶装气方面,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由于奉化区内液化气充装经营单位较多,发展水平不高,服务层次较低,呈现液化气市场恶性竞争而轻视安全的业态。为适应各级政府部门对燃气行业日益严格的要求,促进我区瓶装液化气市场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推动我区瓶装液化气市场向健康、规范、安全的方向发展。我区采取了瓶装液化气场站合并经营模式,通过成立合资合作公司的方式,把原先 8 个储配站整合为 3 个储配站和 5 个配送点,从而实现统一经营、统一气瓶、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实名登记的“五统一”,从公司制度、人员意识、服务流程等全方面加强安全保

 障,实现液化气钢瓶从配送到使用再到回收整个环节的闭环管理,预计年底完成。全面推进餐饮企业、机关食堂等用气单位泄漏报警器的安装,目前已完成1869家餐饮单位以及127家机关食堂的安装工作。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用气报装 221 的原则要求,对非居民用户场内设施建设服务实行客户经理制度,建立“一证通办、一事通办、一网通办”和对象满意度回访制度,全面实现用气数据归集。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让用户体验更优质舒心的服务。

 (三)强化日常监管,保持经营秩序正规。制定计划对燃气企业用户开展安全监管。对燃气企业开展年度考核,该工作结合日常监管进行,将于 12 月底前完成。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审查配送人员信息,建立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加强人员管理。加强视频场站视频监控,达到联网率 100%,完好率 99%以上。

 (四)逐步推进金属软管更换、“瓶改管”和老旧管网改造。2021年,我区完成了滨海商业街、惠政老街、宁南物流园区等瓶改管工作。2022 年,已确定夕阳红怡乐园、民国风情街、奉达小镇奉达食府、惠政老街桐照海鲜、云集饭店、溪口大酒店、长汀云庐 7 幢、区政府东大院、宁南食府等 10 处为实施瓶改管改造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夕阳红怡乐园、民国风情街、奉达小镇奉达食府、惠政老街桐照海鲜、云集饭店等 5 处的瓶改管工作。逐步推进全区 5000 余户居民金属软管更换工作,现已更换 2590 户。老旧管网改造方面,今年已完成广

 平小区内部管网改造,由于在气源点接入时,发现暗渠,管道无法通过,临时改变在广平路道路东侧人行道开挖,预计 9 月底能通气。阳光社区燃气化改造正有序推进中,预计年底完成。

 四、注重效果,密集开展燃气安全宣传 (一)开展从业人员培训。今年是推进城镇燃气体制改革和贯彻落实气瓶信息化瓶装气销售实名制的关键年,行业管理部门为提高从业人员的意识和素养,开展了多批次的教育培训。1 月份组织瓶装气送气工参加专业知识再培训与考核,共 189 人获得考核合格证书;3月份组织各燃气行业管理人员和各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燃气业务培训;4 月份组织 11 名企业一、二类人员参加宁波市公用事业指导中心组织的培训考核,并获得考核合格证书。4 月份还组织部分从业人员参加换证教育培训和考核及库站工等三类人员教育培训考核。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二)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是预防燃气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燃气行业管理部门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开展集中培训,6 月份分别会同锦屏街道、奉化区煤气有限公司和华润兴光开展了进村、进校园、进社区燃气入户安全检查及用户燃气安全培训,通过课堂讲授、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在岳林广场、实验小学、香山美邸、长岭村开展了大型广场宣传,通过发放安全宣传册、观摩安全用气展板、面对面讲解交流等形式,多渠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着力提高民

 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收到显著效果。宣传共展示宣传展板46 块,接受咨询 300 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册 13000 余份、发放印有燃气安全宣传标语的抽纸、围裙、环保袋等各类小礼品 3500 余份。同时,还通过电视台、联通公司、广场大屏幕、燃气储配站悬挂横幅等方式对用户宣传等途径,多渠道开展安全宣传,不断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操作能力...

篇五:用电安全整改通知书

阳华业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七月 份工程检查通报 各施工项目 部:

 为加强对在建施工项目 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监控与管理, 掌握各项目 存在的质量、 安全问题及对公司制度的落实履行情况, 确保在建工程项目 的质量与生产安全。

 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30 日 至 8 月 2 日 期间,分别由总经理张荣和副总经理郭建文带队对市县区在建的 21 个工程项目 进行了 全面检查, 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此次对每个项目 的质量、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等方面都进行了 全面检查, 现场召开了 检查通报工作会议, 汇总问题, 分析原因。

 同时发放了 公司关于加强防汛工作要求的文件, 对雨季防汛工作提出了 几点要求,督促各项目 完善防汛措施, 确保项目 生产安全。

 针对各项目 存在的问题, 现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13 份, 对发现的质量、 安全隐患, 确定责任人, 限定期限要求进行整改。

 通过检查,公司在建各工程实体质量、 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二, 检查内容及重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现场脚手架搭设情况, 人员配备、上岗证件情况, 施工用电, 建筑起重机械, 临边防护等重大危险源, 及安全施工预防措施, 文明施工情况。

 2、 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3、 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资料。

 三、 检查结果

  ( 一)、 安全方面 1、 部分项目 塔吊未检测, 科教苑 7#、 8#、 20#楼塔吊使用已满一年,应重新进行检测; 驿马 13#、 15#楼塔吊未进行检测, 科教苑 15#, 驿马1#、 2#、 3#等已检测, 但未进行备案。

 2、 部分栋号楼梯窗口 、 楼梯临边和电梯井口 防护不到位, 防护栏杆存在随意被拆除现象。

 如:

 科教苑 7#、 14#, 后官寨中岭组农民安置小区 8#楼, 镇原公租房 3#楼均不同程度存在该问题。

 要求相关项目 部立即进行整改, 保证施工安全。

 3、 各栋号不同程度均存在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不经漏电保护器接线, 配电箱无防护, 不上锁等问题。

 要求项目 部立即整改, 规范临时用电。

 4、 后官寨中岭组农民安置小区 2、 4、 6、 8 号楼, 搭设的卸料平台与主楼外架连接, 且外架架管上堆放大量材料, 存在安全隐患。

 要求立即将与外架连接的卸料平台进行拆除, 重新搭设, 外架架管上堆放材料立即进行清除, 后续施工中严禁在外架上堆放材料。

 5、 部分项目 无塔吊信号指挥。

 如后官寨中岭组农民安置小区项目 ,驿马综合集贸中心“逸居欣城” 项目 。

 要求相关项目 部一周内组织安排信号指挥人员 ( 有证件)

 上岗。

 6、 处于基础施工部位的项目 , 基坑周边防护不到位, 上部堆土、材料过多, 过于集中, 与基坑边未保持安全距离。

 如:

 科教苑 15、 20号楼等地下车库施工段, 驿马逸居欣城 12#楼, 镇原公租房 3#楼等。

 要求相关项目 部及时清理, 加强基坑周边防护, 保证基坑周边材料堆放的有效距离及要求。

  7、 施工现场均有工人不戴安全帽, 安全用品使用 不当等现象。

 镇原公租房 3#楼工人不戴安全帽的人数较多。

 要求各项目 部积极督促, 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增强工人安全防范意识。

 8、 科教苑项目 、 驿马逸居欣城项目 现场混乱, 文明施工较差。

 要求在具备条件下, 按照公司标准化图集要求进行现场规划布置, 做好文明施工。

 ( 二)、 质量方面 1、 主体施工阶段各项目 存在楼梯坡板砼接茬施工缝留置与板面不垂直的问题。

 2、 部分项目 砼浇筑振捣不密实, 蜂窝、 麻面较多, 抹面不平, 观感差。

 如:

 科教苑 15#、 20#地下车库基础, 后官寨中岭组农民安置小区8#楼。

 3、 科教苑 14、 16、 20 号楼排水立管穿楼板洞口 周围填堵不密实。

 4、 科教苑各栋号屋面、 墙面均有不同程度漏水、 渗水现象。

 5、 砖砌体砌筑游丁走缝, 灰缝不饱满, 灰缝厚度控制不均匀, 墙面平整度、 垂直度较差, 墙面污染严重, 观感差。

 如:

 后官寨中岭组农民安置小区 8#楼, 驿马逸居欣城 1#、 2#楼。

 6、 后官寨中岭组农民安置小区 8#楼, 驿马逸居欣城项目 , 门窗洞口 过梁支承长度不足, 部分过梁底未座浆。

 要求改用现浇。

 7、 镇原人防应急指挥中心项目 , 十一层楼梯坡板由于垫块、 马凳支垫数量不足导致上层钢筋位置不准确。

 底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够。

 ( 三)

 资料方面 1、 各项目 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资料均有不同程缺项, 签字不全。

  2、 镇原人防应急指挥中心、 镇原公租房 3#楼、 驿马逸居欣城项目原材料报验复试资料出具不及时。

 3、 驿马逸居欣城项目 资料缺项较多, 内容不完善, 资料滞后。

 四、 检查评比与处理 通过检查比较, 各项目 既有优点也有缺点。

 镇原县人防指挥中心项目 、 西峰区南街办办公楼、 驿马综合集贸中心逸居欣城 3#、 4#、 5#、6#楼项目 , 工程总体质量较好, 安全防护基本到位, 管理人员责任心强,在此通报表扬。

 后官寨中岭组农民安置小区项目 , 工程质量细部质量较差, 现场材料堆放较混乱, 安全防护不到位,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件。

 经工程部研究决定对施工项目 部罚款 1000 元。

 科教苑一期小高层 20 楼项目 管理部, 地下车混凝土施工质量差, 管理人员 质量意识淡薄, 没有尽到管理职责, 经工程部研究决定对施工项目 管理部罚款 500 元, 在此通报批评。

 对在质量、 安全方面存在的需要后续处理的问题, 要求在 5 个工作日 内整改完成, 并上报公司工程部组织复查, 在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必须及时纠正的问题, 要求随即改正, 对提出的问题不按时整改, 或整改无效的, 复查或下次月 度检查时查出将严罚处理。

 对质量、 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通常性问题的处理要求及预防措施如下:

 1、 楼梯接茬施工缝留置应与坡板垂直, 应在浇筑砼前在接茬施工缝处支设模板, 浇筑完成后将漏出砼剔除。

 2、 混凝土接茬的质量控制不严问题, 此类问题关键是合模固定不牢, 难以固定以及根部清理不干净等造成, 可以在条件允许下支设通长模板, 防止上下接茬错台; 或在底部砼浇筑时预埋螺栓, 用于上部浇筑

  合模时进行固定; 合模前将接茬部位松动砼剔除清理干净。

 3、 屋面渗水防治, 屋面做防水前应对屋面基底进行清理, 保持平整干净, 结构阴阳角、 屋面与突出构造交接阴阳角、 天沟、 排水沟阴角处应做成八字角弧形, 天沟、 排水沟抹砂灰找坡, 防水卷材收头翻边应在结构上留槽压埋或压边固定, 并用柔性密封材料填堵密实, 基底底胶要涂刷均匀。

 伸出屋面构造四周、 管道、 天沟、 排水沟应做附加层。

 4、 砌体质量控制, 作业前项目 部技术员 要组织进行技术交底, 砌筑前提前 1~ 2 天对砖进行浇水湿润, 砌筑宜采用“三一砌法”, 砖块搭砌面要满挂灰, 墙面灰缝漏浆随时擦拭清理, 砌筑人员 要随砌随吊, 用靠尺勤靠墙面, 质检员 每班作业完定时验收。

 5、 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TN-S 接零保护系统、 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线路应架空或地埋敷设, 严禁随地乱拉或架设在树木、 脚手架上, 开关箱应符合“一机、 一闸、 一漏、 一箱、 一锁” 原则, 规范用电。

 五、 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本次检查评比, 希望各项目 部之间形成一股学习先进, 争创优秀的氛围, 各项目 管理部应当积极学习先进工程管理经验, 严格执行施工工艺标准, 加强质量预控和过程控制, 完善安全防护, 技术措施, 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施工现场一系列管理工作, 防止出现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努力消灭质量通病。

 让我们共同努力, 持续改进管理体系运行、 施工技术质量管理、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等工作, 进一步提高全公司工程管理水平。

篇六:用电安全整改通知书

1安全生产典型违章 300 条(第 2 次修订版)一、管理违章(85 条)序号 违章内容 性质 备注1安排或默许无计划作业、无票作业,应急抢修外的无计划作业。无日计划作业,或实际作业内容与日计划不符。红线禁令50 条第 5 条“十不干”第一条Ⅰ类严重违章第 1 条2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未按规定配置安全防护装备、个体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装备。红线禁令50 条第 14 条Ⅰ类严重违章第 10 条3 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红线禁令50 条第 1 条4 安排经医师鉴定存在职业禁忌者从事职业禁忌工作。

 红线禁令50 条第 4 条5现场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准入考试并合格;新进、转岗和离岗 3 个月以上电气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上岗。严重违章50 条第 3 条Ⅲ类严重违章第 46 条6 不具备“三种人”资格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或许可人。

 严重违章50 条第 13 条Ⅲ类严重违章第 47 条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带电作业人员未经过规定的专业培训并依法、依规取得资格证书。严重违章50 条第 2 条、第 13 条Ⅲ类严重违章第 48 条

 序号 违章内容 性质 备注8 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转包或违规分包。

 严重违章50 条第 7 条Ⅲ类严重违章第 49 条9 向个人租赁起重机械。

 严重违章Ⅲ类严重违章第 50 条10 特种设备未依法取得使用登记证书、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严重违章Ⅲ类严重违章第 51 条11 自制施工工器具,未经检测试验合格。

 严重违章Ⅲ类严重违章第 62 条12有必要现场勘察的未开展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无勘察记录;工作票(作业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均未参加现场勘察。严重违章50 条第 6 条Ⅲ类严重违章第 57 条13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含大修、技改、小型基建等项目),未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论证、审核、审批、交底及现场监督实施。严重违章50 条第 8 条Ⅲ类严重违章第 59 条14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含监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到位,或虽到岗但不清楚现场作业内容、危险因素,未掌握风险管控措施。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大型施工或危险性较大作业期间管理人员(含监理人员)未到岗到位。已到岗到位和安全督查的现场,经上级督查仍发现存在严重及以上违章。严重违章50 条第 9 条Ⅲ类严重违章第 60 条15 拉线、地锚、索道投入使用前未计算校核受力情况。

 严重违章Ⅱ类严重违章第 16 条

 序号 违章内容 性质 备注16未按规定组织开展转序、隐蔽工程等相关验收,验收不合格,未整改并重新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如拉线、地锚、索道投入使用前未开展验收;组塔架线前未对地脚螺栓开展验收。严重违章Ⅱ类严重违章第 17 条17现场未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品库房或设置不规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或遗撒危险化学品。严重违章Ⅲ类严重违章第 45 条18 未按规定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严重违章50 条第 4 条19未按照“月计划、周安排、日管控”落实电网运行、设备运维检修、施工作业等风险控制措施要求。严重违章50 条第 10 条20 备用间隔未纳入调度管辖范围。

 严重违章50 条第 11 条21 对违章不制止、不纠正、不考核。

 严重违章50 条第 12 条22未明确和落实各组织、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未按规定编制、发布、修订各组织、各岗位安全责任清单。严重违章23未建立车间级、班组级和员工个人违章档案,未以“月、季、年”为周期,从“不知、不为、不能”的违章成因统计违章现象、研究违章规律。严重违章

 序号 违章内容 性质 备注24没有每年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没有每年公布施工作业票签发人、施工作业票审核人、作业负责人名单。严重违章25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超周期未培训、证件超周期未复审。

 严重违章26 承发包工程未依法签订安全协议,未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严重违章27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作业活动,未组织签订安全协议,或签订后未落实安全措施。严重违章28未按规定成立业主、监理、施工“三个项目部”,或“三个项目部”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层班组骨干配置不足。严重违章29基建工程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未制定并落实项目建设安全管控、安全监理、施工安全管控责任清单及执行记录。严重违章30《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配置表》、《安全文明施工设施进场验收单》未按规定审批执行。严重违章31施工项目部办公区和生活区未与施工区域分开隔离、围护。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未编制施工区域电气、通信等运行部分的物理和电气隔离方案,并经设备运维单位会审确认。严重违章

 序号 违章内容 性质 备注32 未签发工程开工令、复工令,未按要求停工或擅自开工作业。

 严重违章33作业计划内容不全,作业信息发布未包括作业时间、电压等级、停电范围、作业内容、作业单位等内容;周作业计划未注明作业地段、专业类型、作业性质、工作票种类、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现场地址(位置编码、道路、标志性建筑或村庄名称)、到岗到位人员、作业人数、作业车辆等内容。严重违章34 作业现场未纳入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平台进行管控。

 严重违章35未按规定开展风险预警发布、执行反馈、监督实施。风险预警单中风险控制措施不齐全,风险预警无反馈、反馈落实措施不齐全。严重违章36二级作业风险漏报、瞒报;风险定级错误并降低定级标准;二级及以上风险作业施工方案中主要受力计算和工器具选型存在明显错误。严重违章37母线带电情况下,10~35 千伏开关柜开关仓内一次设备检修未纳入三级作业风险进行管控;变电站(换流站)开关柜内二次设备改(扩)建项目施工作业未纳入三级作业风险进行管控。严重违章3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重违章39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

 严重违章

 序号 违章内容 性质 备注40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未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审核、审批、交底及现场监督实施。严重违章41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施工方案、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和工艺工序卡等,或审批把关不严。严重违章42 无施工设计图纸,不组织审查施工设计图纸或施工设计图纸审查把关不到位。

 严重违章43 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不全。

 严重违章44 未按规定配置合格的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严重违章45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严重违章46 危急缺陷超过 24 小时、严重缺陷超过规定期限未消除,且未采取相应措施。

 严重违章47 新设备未下达调度命名编号即投运。

 严重违章48未按规定严格审核现场运行主接线图,不与现场设备一次接线认真核实(如电网一次接线图、潮流图、10 千伏配网图与电网的实际情况不一致)。严重违章49 保护定值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严重违章50未按规定与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包括电力用户的自备电源和分布式电源)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未督促客户对自备发电机按规定办理入网相关手续。严重违章

 序号 违章内容 性质 备注51 双、多电源客户未签订调度协议。

 严重违章52拉闸限电序位表、“有序用电方案”、低频切负荷方案等未经当地政府部门批准。严重违章53调控管辖权限划分不清,调控职责不明;未明确调度通信大楼供电和消防管理职责。严重违章54未按规定开展高危及重要客户用电检查工作,未对客户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未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未形成闭环管理。严重违章55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的重要客户和高风险客户业扩工程中间检查、竣工验收未统一组织,未进行现场安全交底、签字确认。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的重要客户和高风险客户业扩报装未开展设计、施工、试验单位资质审查。严重违章56批复的客户供电方案不满足安全要求(如高危及重要客户不按规定配置双电源、自备保安电源等)。严重违章57新建变电站未实行工程、消防“双验收”,未按规定通过消防机构验收或未取得消防合格证,即投入运行。严重违章58各单位消防管理部门未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未建立和完善消防档案,未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严重违章

 序号 违章内容 性质 备注59 防火设施未签订维保协议。

 严重违章60 机动车辆证照不齐、脱保或未按规定年检。

 严重违章61信息系统外来作业人员、日常运维人员未签订信息保密协议,重要安全岗位人员离职时未签署保密协议。严重违章62信息化项目建设完成后,未开展内部测试、第三方测试、上线测试或未通过试运行测试,即上线运行。严重违章63电力监控系统投入运行后 30 日内,未办理等级保护备案手续。信息系统上线运行 1 个月内,未组织进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系统未按要求定期开展等级测评。严重违章64信息系统未部署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平台,并纳入公司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各类网站、APP 等违规托管在第三方云网络或平台(境外业务系统除外)。严重违章65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未按照要求组织开展预案评审、发布和备案,未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未按规定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未完善应急基础资料。严重违章66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未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未批准即执行。严重违章

 序号 违章内容 性质 备注67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一般违章68安全专项活动无布置、无落实,未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未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落实。一般违章69未按公示对象、公示内容、公示范围、公示方式、公示时间、公示程序开展作业风险公示工作。作业计划的作业地点与实际作业地点不符。一般违章70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应编制而未编制相应的项目管理规划(管理纲要),或相关策划内容不全。一般违章71 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未按照规定报审或审核检查不到位。

 一般违章72 施工用电无方案,未履行审批手续,竣工后未经验收合格即投运。

 一般违章73 未按规定对操作票和工作票进行分析、评价和考核。

 一般违章74 设计、采购、施工、验收未执行有关规定,造成设备装置性缺陷。

 一般违章75 设备设施巡视维护责任划分不清;巡视维护未按规定记录。

 一般违章76未建立线路特殊区段(覆冰区、重污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外力破坏高发区、山火高发区等)重点监测明细。一般违章77 现场规程未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一般违章

 序号 违章内容 性质 备注78 新投、异动、停电检修申请书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或不符合规范要求。

 一般违章79 高危及重要客户未经电力主管部门批复认定。

 一般违章80未针对信息系统变更、重要操作、物理访问和网络接入等重要事项建立审批程序。一般违章81新增或变更(型号)的自助缴费终端、视频监控等各类设备,设备使用部门未委托专业管理机构进行安全测评,即接入信息内外网。一般违章82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未及时更新和审批。厂站一次设备改扩建,CT/PT 等相关参数变化未在相关调控机构履行监控信息接入(变更)流程。一般违章83未按要求每年对签订调度协议的用户进行《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资格审核。一般违章84 未组织对 110 千伏及以上线路整定计算所需参数按规程进行实测。

 一般违章85未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运行日志、网络监控记录的日常维护和报警信息分析与处理。一般违章二、行为违章(169 条)序号 违章内容 性质 备注

 序号 违章内容 性质 备注86 无票(包括作业票、工作票及分票、操作票、动火票等)工作、无令操作。

 红线禁令50 条第 15 条“十不干”第一条Ⅰ类严重违章第 2 条87 作业人员不清楚工作任务、危险点。危险点控制措施未落实。

 红线禁令“十不干”第二条、第三条Ⅰ类严重违章第 3 条、第 4 条88 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

 红线禁令50 条第 20 条“十不干”第四条Ⅰ类严重违章第 5 条89现场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存在误入、误碰、误登带电设备的情况,作业点未在接地保护范围。红线禁令“十不干”第五条、第六条Ⅰ类严重违章第 6 条、第 7 条90 使用不合格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和操作。

 红线禁令50 条第 22 条“十不干”第六条Ⅰ类严重违章第 7 条91作业前不核对线路设备名称、编号、色标;登杆前不检查基础、杆身、杆根、爬梯和拉线是否正常,杆塔根部、基础和拉线不牢固;杆塔上有人时,调整或拆除拉线、风绳;立杆时,永久拉线未安装好就拆除临时拉线。红线禁令50 条第 19 条“十不干”第七条Ⅰ类严重违章第 8 条

 序号 违章内容 性质 备注92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未按规定采取防倒杆塔措施或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撤杆撤线。红线禁令50 条第 29 条Ⅰ类严重违章第 8 条93放线施工前,地脚螺栓未检查、未紧固;在地脚螺母紧固不到位时进行保护帽施工。红线禁令50 条第 31 条Ⅰ类严重违章第 8 条94高处作业、攀登或转移作业位置时的防坠落措施不完善。如组塔架线、上下杆塔高空作业,不使用攀登自...

篇七:用电安全整改通知书

市管理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国务院安委办 7月 4 日召开全国燃气安全防范专题视频会议要求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按照会议精神,经认真研究决定从 7 月中旬至 10 月底在全县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城镇燃气安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排查燃气行业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紧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燃气安全领域各类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治范围

 1、全县所有燃气经营企业;

 2、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使用燃气为能源的公共场所。

 三、整治内容

 一是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江西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或人证不符、“三违”行为突出、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管线检查维护及入户安检不到位、安全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或流于形式、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管道未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定期检测和全面检测、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任责任落实不到位,违规施工导致燃气管道泄漏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燃气节水办)

 二是聚焦公共场所燃气安全整治。对使用燃气为能源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公共场所,采取下达整改通知书、停止供气、联合执法等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对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装置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八款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行动期间组织燃气企业对餐饮等商业用户集中开展一次入户安全

 检查,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严格倒查燃气企业相关责任。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燃气节水办)

 三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 任责任。各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应急预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应急演练,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安全用气宣传,管道巡查等安全生产工作。行动期间,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对使用管道燃气的餐饮等商业用户集中开展一次入户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燃气企业)

 四是开展常态化燃气安全宣传。发动燃气企业加强入户宣传,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等媒体途径,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和燃气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和燃气用户防范燃气泄漏爆炸的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燃气节水办、各燃气企业)

 四、整治时间

 (一)动员部署(2 2022 年 年 7 7 月底)。全面部署我县燃气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行业安全特点,深入分析研究,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

 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摸底(2 2022 年 年 8 8 月)。对燃气企业、城镇燃气基础设施、餐饮等经营场所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地燃气行业安全总体情况,各燃气企业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隐患台账治理清单,坚持边查边改,要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

 (三)集中攻坚(2 2022 年 9 9 月至 0 10 月中旬)。结合城镇燃气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隐患自查自纠等情况,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 2022 年 年 0 10 月中旬至 0 10 月底 )。梳理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措施,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提升我县燃气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城管局成立奉新县城市管理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县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曾芳荣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县城管大队负责人解绪斌同志为副组长,县城管局燃气节水办、各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燃气节水办,由李百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祖月龙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与各燃气企业联系,并归纳收集各类资料。

 (二)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会议要求,充分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各类风险隐患,为保持“三个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

 (三)严格执法检查。严格开展燃气安全执法, 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依法处罚。

 (四)广泛宣传动员。各燃气企业要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等媒体途径,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和燃气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和燃气用户防范燃气泄漏爆炸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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