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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健康制度5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0-10 15:00:04

机关健康制度5篇机关健康制度 新冠疫情期间干部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新冠疫情期间本局干部职工的健康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干部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一、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健康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

机关健康制度5篇

篇一:机关健康制度

疫情期间干部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新冠疫情期间本局干部职工的健康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干部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一、局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本局干部职工进行全员登记,建立干部职工健康管理、日健康监测、因病缺勤缺岗登记制度,建立员工个人健康档案。

 二、局防控办公室要结合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在局院内悬挂大幅防控标语和开设宣传栏等方式开展防控健康宣教,浓厚宣传氛围;要利用微信、QQ 群形式布置和安排工作,尽量避免采取面对面会议模式。

 三、干部职工要保持衣服、被褥等纺织物清洁,并进行定期洗涤、消毒处理。上班期间要着装整齐,保持清洁卫生。所有在岗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上班,并按口罩有效时限及时更换。

 四、严格落实洗手消毒制度,按照规范要求洗手消毒,尤其在摘带口罩前后,做到不碰触口罩中间区域。局门卫负责整栋办公大楼的消毒工作,做到办公楼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等每天消毒一次,各股室办公室由本室人员按要求进行消毒。

 五、加强干部职工体温测试,上班时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体温超过 37.3 度以上的,要到定点的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向局防控办公室报告,不得上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的,也应主动向单位报告,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在医院确诊为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当出现人员呕吐时,应当立即用足量消毒剂对呕吐物

 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六、加强对来访人员管理登记,做好来访人员的背景、及身体状况调查及防护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篇二:机关健康制度

区发改局健康促进机关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健康促进机关工作,提高干部职工健康水平,根据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某市某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某府办发〔2022〕某号)及《某市某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健康场所创建工作方案》(某健促办发〔2022〕某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围绕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健康素质目标,以开展健康机关创建工作为载体,形成良好的健康促进机关工作机制,使机关工作人员能以强健的体魄和旺盛的精力,适应快节奏、高效率和激烈竞争的工作环境,促进健康促进机关工作创建的全面开展。

 二、创建目标

 成为健康管理有序、健康环境温馨、健康活动丰富的机关,使机关工作人员的健康水平有较大的提高,机关健康指数有显著提高,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三、创建标准

 (一)组织管理

 一是开展承诺倡导。通过签署承诺书、印发文件等形式,书面承诺建设健康促进机关;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公开倡议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健康促进机关建设。

 二是建立协调机制。成立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健康促进机关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讨论机关主要健康问题并提出具体应对措施。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将健康促进机关建设纳入机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促进职工健康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措施,包括改善单位环境卫生、落实公共场所无烟、促进职工采取健康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四是落实责任到人。安排专人负责健康促进机关工作,每年接受一次专业培训;制定健康促进机关工作计划,每半年总结一次,留存健康促进机关相关资料。

 (二)健康环境

 一是创无烟机关。机构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机构主要建筑物入口处、公共厕所、会议室等区域有明显的无烟标识;机构内无烟草广告和促销。

 二是创清洁机关。机关内环境整洁舒适,垃圾日产日清;厕所清洁卫生,有洗手设施;职工食堂符合卫生要求,膳食结构合理。

 三是创文化机关。给职工提供锻炼和阅读环境,对弱势群体有健康帮扶措施,如重病慰问等。

 (三)健康活动

 一是提供健康服务。与辖区内医疗机构联建,提供健康服务,鼓励职工参与急救和疾病预防知识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制定健康管理计划,并开展针对性的主题活动。

 二是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开展工间操,组织职工开展跑步、爬山、球类等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激励职工参与健康讲座;每年开展 2 次以上的健康主题集体活动,如健康知识竞赛、健康演讲比赛、戒烟竞赛等。

 (四)成果验收

 对目标人群就健康促进工作进行问卷测评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 2022 年 年 2 2 月- -2 2022 年 年 3 3 月)

 组建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召开动员倡议大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形成良好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2 2022 年 年 3 3 月- -2 2022 年 年 6 6 月)

 明确责任分工,抓住重点,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 2022 年 年 7 7 月 )

 机关通过目标人群测评等方式,回顾创建工作,发现不足,形成总结报告。

 (四)验收考评阶段(2 2022 年 年 8 8 月)

 对机关的创建情况进行全面考评。根据检查、考评结果

 等情况评选、评估健康促进机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按照创建工作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齐参与的创建格局,制定工作方案,在组织上保证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二要宣传到位。通过多种形式,使创建工作人人皆知,并使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到建设中来,形成浓厚的建设氛围。

 三要形成机制。结合发改职能和自身优势开展创建健康促进机关活动,形成机制,打造特色。

篇三:机关健康制度

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文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 目的和依据 1. 1 为预防、 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 预防职业病, 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1. 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 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 综合治理的原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XX 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定义 3. 1 职业危害:

 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

 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 物理、 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 2 职业病:

 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 因接触粉尘、 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 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 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总经理任组长, 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 安全生产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 职责 5. 1 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 1. 1 贯彻、 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 法规,

  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 1. 2 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 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 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 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 2 安管办职责:

 5. 2. 1 宣传、 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 法规, 并监督实施。

 5. 2. 2 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 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 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 对超标场所, 分析原因, 提出整改方案, 监督整改。

 5. 2. 3 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 2. 4 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 2. 5 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 2. 6 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 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 提高自救、 互救能力。

 5. 3 人力资源部门 5. 3. 1 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 3. 2 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 应调离原岗位, 并妥善安置。

 5. 4 各部门职责 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 1 安全生产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 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

  门申报, 接受监督。

 6. 2 申报的主要内容有:

 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 浓度或强度; 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 工艺和材料;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 职业防护(防尘、 防毒、 防噪)

 管理制度;

 7. 1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 1. 1 获得职业卫生教育、 培训的权力;

 7. 1. 2 获得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诊疗、 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 1. 3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7. 1. 4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7. 1. 5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 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 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 1. 6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 1. 7 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 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 2 职业防护(防尘、 防毒、 防噪)

 7. 2. 1 预防措施 7. 2. 1. 1 对存在尘、 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

 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 初步设计阶段、 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 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

  7. 2. 1. 2 新建、 改建、 扩建及技术引进、 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 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 实行“三同时” 管理, 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 2. 1. 3 要根据预防为主、 全面规划、 因地制宜、 综合治理的原则, 编制防尘、 防毒、 防噪规划, 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逐步消除尘、 毒、 噪危害。

 7. 2. 1. 4 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 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 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 中毒急救互救知识、 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 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 2. 2 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7. 2. 2. 1 对有毒、 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 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 革新工艺, 实行机械化、 自动化、 连续化。

 7. 2. 2. 2 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 应加强通排风, 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 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 2. 2. 3 对可能产生有毒、 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 要加强维护, 定期检修, 保持设备完好, 杜绝跑、 冒、 滴、 漏。

 7. 2. 2. 4 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 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 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 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 2. 2. 5 防尘防毒设施, 必须加强维修管理, 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7. 2. 2. 6 对尘毒危害严重、 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 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

 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 检修, 定期检测防护效果, 确保正常使用, 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 2. 2. 7 要认真做好防尘、 防毒、 防噪声工作, 采取综合措施, 消除尘、毒、 噪危害, 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 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 2. 2. 8 有毒、 有害物质的包装, 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 2. 2. 9 为接触尘、 毒、 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并监督使用。

 7. 2. 2. 10 在具有酸、 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7. 2. 3 职业卫生管理 7. 2. 3. 1 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 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7. 2. 3. 2 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 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 2. 3. 3 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 由安管办和人力资源部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 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 诊断。

 7. 2. 3. 4 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 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 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 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7. 2. 3. 5 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 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 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7. 2. 3. 6 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 2. 3. 7 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 注明岗位名称、 有毒有害因素名称、 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 监测结果、 预防措施等。

  7. 2. 3. 8 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 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 报告书内应有分析、 有结论、 有改进措施。

 一、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 一)

 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 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 并提供人力资源;

 2、 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 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 组织建立、 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 督促、 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 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 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及时、 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 二)

 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 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2、 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

 3、 组织制定、 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 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 实施责任。

 ( 三)

 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 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 制度和标准;

  2、 负责日 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 检查、 技术管理、 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 统计、 上报和建档工作。

 ( 四)

 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1、 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 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 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 正确使用、 保管各种劳保用品、 器具和防护;

 3、 不违章作业, 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 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 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 应向监督管理人员 报告, 并停止作业, 直到危险消除。

 ( 五)

 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职业危害防治的法令、 法规、 规定、 标准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 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制订、 修订和健全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规程;

  3、 对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工程项目 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二、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 聘用作业人员时, 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产生的后果、 职业病防护措施及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隐瞒或欺骗。

 2、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 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产生职业病种类、 后果及其预防,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评价结果。

 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 的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 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三、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一、 按照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规定, 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

 二、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 按照卫生部发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 录》 确定。

 三、 职业危害项目 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 一)

 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 二)

 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 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 三)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 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 四)

 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 五)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 六)

 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 的管理情况;

 ( 七)

 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项目 申报。

 当出现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 一)

 进行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 进的, 在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之日 起 30 日 内进行申报;

 ( 二)

 因技术、 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 在技术、 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 起 15 日 内进行申报;

 ( 三)

 生产经营单位名 称、 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 在发生变化之日 起 15 日 内进行申报。

 四、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做好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 使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度化, 不断提高全公司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意识, 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制定本制度。

 一、 基本内容:

 1、 对所有新进公司的工人, 必须进行公司、 车间、 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厂级安全教育由人事部组织, 安全生产部配合讲解, 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预案等。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负责人及安全员 负责实施, 主要内容:

 车间安全生产状况、 规章制度、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及预案、 事故案例等;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 主要内容: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生产设备安全装置、 劳保用品的使用方法、 事故案例等。

 以上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学时, 目 标值为 100%。

 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主要应进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 政策、法律、 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工伤保险法律、 法规;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 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教育。

 3、 公司 安全管理人员 教育内容应包括:

 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 法律、 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技术、 职业健康知识、 安全文件; 工伤保险法律、 法规; 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 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4、 公司其他管理负责人(中层及中层...

篇四:机关健康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常态化制度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在单位入口处对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码,扫码体测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扫码异常人员需进一步核实基本情况,并向市社会防控组报告,按规范流程进行处置。

  4.加强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在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等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有条件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加强对食堂、宿舍、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清洁和消毒。

  2

  6.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鼓励错峰用餐,减少堂食和交流。

  7.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消毒,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8.工作人员在通风换气、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9.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防控知识宣传。

篇五:机关健康制度

录 XX 市卫生健康局议事决策制度

 一、单位的经济活动采取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制度。对业务复杂、专业性强的经济活动,应从单位自行调配或外部聘请有关人员组成专家组,对业务(或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论证。论证的结果将作为决策的依据之一。

 二、议事决策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学高效原则、责任追究原则。

 三、议事决策成员:由单位领导班子组成。

 四、议事决策范围:即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包括大额资金的使用、大型设备的采购、基本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以及预算调整等。

  五、议事决策规则 1、决策须有应到会成员的 2/3 以上出席方能召开有关会议。

 2、单位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必须由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实行集体议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在审议重大经济事项前,分管领导或相关科室和单位的负责人要对决策事项进行介绍和说明情况。对有关决策建议,参会成员应逐个表态,主要领导应在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

  最后汇总、发表意见。

 3、决策须经到会 2/3 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分歧较大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六、办公室要对会议的有关讨论情况如实记录,并存档备案。

  七、加强对决策执行追踪问效,确保决策事项保质、保量、及时落实到位。相关科室或单位在重大事项实施结束后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将有关资料交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XX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的履行对全市卫生健康行政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特制定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是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的主要会议形式,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及议题呈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二、本系统重大事项必须由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召开局长办公会时,根据会议议题所涉及的内容可以请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由局长确定。

  三、局长办公会的主要议题内容 1、总结上月工作,部署本月工作任务,讨论向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报告和市政府交办事项的办理;

  2、研究通过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决定全局性或重要单项、专题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 3、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听取下级有关汇报,听取职能科室关于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汇报,讨论决定解决有关问题的意见; 4、研究重要事项时,局领导要各抒己见,形成共识,就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工作相互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 5、研究决定基层和部门行政业务方面涉及全局性的请示的重要事项; 6、研究局日常政务,全局年度行政工作计划、总结; 7、研究大学毕业生的招录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及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 8、研究决定系统干部职工及公务员,在工作中违规行为的处理事项;

  9、讨论研究年度财务预决算的使用方案和财务收支计划; 10、 其它需要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局长办公会要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发扬集体领导作风。局长办公会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局长办公会议程序和要求

  1、局长办公会的议题由有关部门提出,经分管局长审定后,由局长确定。会议议题应于会前通知参加局长办公会的有关人

  员;

  2、列为局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议题呈报部门应于会前准备好专题材料。专题材料要简明扼要,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供领导决策的参考。专题材料应于会前经分管局领导同意; 3、局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议题急缓程度由局长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4、参加局长办公会的人员应围绕会议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通过归纳概括,得出结论性意见; 5、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需要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保密的,参加会议人员应严格按照保密制度执行。

 五、决议的执行和督办 1、局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分管局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领导责任,有关部门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办公室负责日常督办。各科室执行情况,应及时进行反馈。局长应及时了解和督促检查局办公会议的落实情况。

 2、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承办,办公室主任负责会前的协调、会议服务、会议记录、会议决定事项督办及有关资料的立卷归档等工作。

  3、参会人员必须根据保密守则,严守工作纪律,不得随意向外透露会议中不能透露的重大事项。

 XX 市卫生健康局

  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工作制度 一、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应当相互分离。

  二、重大事项的议题和召开时间由局长办公会决定。报经党组会,由工作人员负责通知参会部门和人员,议事决策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召开。参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充分表达意见,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者超过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决策,作进一步调查研究,在调查结束后,再交会议讨论决策。

  三、对会议决定的重大经济事项,必须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重大事项经议事决策机构决策后,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议事决策机构重新作出决策。

 四、执行部门严格执行完善后的决策,事中、事后决策事项的进度和完成情况,由实施部门的负责人以文字形式向议事决策机构汇报。

 五、监督部门负责跟踪监督的重大经济事项,及时向领导汇报。除依法保密外,应在相应范围内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XX 市卫生健康局党政“一把手” “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程序严密、制约有效、运转协调、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根据《中国

  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纪委监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的“五个不直接分管”是指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五项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监管督查,分管领导负责落实执行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 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执行内容:

  (一)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任免、聘任、人员调动等人事工作,确定一名局领导分管负责。有关干部推荐、任免、聘任、奖惩及重要岗位人员调动等事项,应在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分管局领导签发相关文件。党政“一把手”对整个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党政“一把手”不行使财务支出的直接审批权,确定一名局领导分管负责财务支出的审批,财务支出实行分级负责制和联签制。

  1、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由经办人签字,办公室主任核准,分管局领导审批。

  2、业务专项经费的支出。由经办人签字,办公室主任核准,分管该业务的局领导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3、工资、津补贴等经费的支出。由会计制表,办公室主任核准,分管局领导审批。

  4、大额资金的支出。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由经办人

  签字,局办公室主任核准,分管该业务的局领导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5、项目资金的支出。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由经办人签字,办公室主任核准,分管该业务的局领导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

 (三)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建设。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确定一名局领导负责,党政“一把手”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分管财务审批的局领导不分管工程项目建设。局分管纪检工作领导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四)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确定一名局领导负责。小额度的物资采购,由相关科室提出计划,上报局办公室,分管局领导批准。较大额度的物资采购,分管局领导请示党政“一把手”同意后执行。大额度的物资采购,按大额资金的支出规定办理。局办公室和财务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五)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确定一名局领导分管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党政“一把手”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对行政审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条 党政“一把手”要加强对分管局领导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管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本局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分管局领导要主动接受党政“一把手”和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每半年将分管工作情况在局党组会上进行汇报。

  第五条 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执行应当接受市纪委、局分管纪检工作领导的监督检查,以及干部职工的监督。

  第六条 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执行情况列入年度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以及工作综合考评的内容。

 XX 市卫生健康局党政主要领导 重大事项决策“末位表态”制度

 第一条 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集体领导,完善决策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委监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党政“一把手”重大事项决策“末位表态”,是指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应按照规定程序由局党组、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集体讨论由党政“一把手”负责召集并主持。局党组、 班子成员集体讨论

  决定重大事项时,党政“一把手”应待其他班子成员广泛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方可发表个人意见。

  第三条 党政“一把手”重大事项决策“末位表态”执行的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当按照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决策、会议决定的原则。局党组、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滥用权力。

  (二)坚持按照程序集体决策原则。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者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三)实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即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实行党政“一把手”监管督查,分管领导负责落实执行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 党政“一把手”重大事项决策“末位表态”执行应当遵守的基本要求:

  (一)局党组、班子成员应当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或者建议。

  (二)党政“一把手”或者主持党政联席会的其他负责人应当在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并

  根据讨论情况,做出相应决定。

  (三)如遇重大分歧,一般应当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提交讨论。

  第五条 党政“一把手”重大事项决策“末位表态”的执行应当接受上级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干部职工的监督。

  第六条 对未执行党政“一把手”重大事项决策“末位表态”的事项,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主要领导或者纪检监察、人事部门报告,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和纪委反映。

  第七条 党政“一把手”重大事项决策“末位表态”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以及工作综合考评的内容。

  第八条 党政“一把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一)不执行或者不正确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决策的。

  (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政“一把手”重大事项决策“末位表态”程序进行决策的。

  (三)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XX 市卫生健康局 “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防止决策失误,更好推动 XX 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要求,结合卫生健康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范围

 (一)重大事项决策 1、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方案、重要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等; 2、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等; 3、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决定表彰奖惩等; 4、人、财、物管理上的重要问题;

  5、向上级申报的各类项目; 6、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7、年度经费预算及决算方案; 8、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重要信访件的处理和党代会、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回复办理; 9、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10、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卫健局党组所属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人选的考核、调整、任免; 2、局机关中层干部、各医疗卫生单位干部的任免和调整; 3、关键岗位、重要岗位上的人事调整; 4、后备干部人选推荐和局管后备干部人选审定; 5、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反党纪政纪干部职工的处理; 6、卫生健康局职工跨区域、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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