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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市场监管组工作方案3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10-22 10:30:05

疫情防控市场监管组工作方案3篇疫情防控市场监管组工作方案 市场监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xx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xx市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实施方案》(xx联防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市场监管组工作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疫情防控市场监管组工作方案3篇

篇一:疫情防控市场监管组工作方案

监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 xx 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 xx市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实施方案》(xx 联防指办〔20xx〕19 号)及《xx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x 新冠防指发〔20xx〕55 号)要求,从严从紧从细做好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做严一线、做实二线、做强全线,从严从紧落实“以防为主”的疫情防控措施,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防控措施,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加强疫情监测预警,不断提升分区分级差异化精准防控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

 二、 工作措施 (一)落实有序恢复营业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经营性场所按75%的人流比例有序开放,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性场所按 75%的客座率有序开放堂食。督促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严格落实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检查合格后方能上岗;储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合理设置不交叉的出入通道,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农贸市场要在入口处安装自动测温仪、自动消毒门,各经营主体都要严格落实测温、“三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戴口罩、保持一米间距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经营场所“一日一清洁一消毒”卫生管理措施;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做好通风消杀工作。推动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改善环境卫生,提高防控水平。

 (二)加强公共场所管控 . 1. 加强农贸市场监管。督促农贸市场落实主体责任,除落实前述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外,还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制度,要把好产品货物来源的“追溯关”“自查关”“贮存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查验并留存生猪产品“两证一报告”,禽类及肉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执行“三全三专四不得”要求,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等高危风险的从业人员要进行一周一核酸筛查,实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加强重点防护。严格执行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规定,强化食品溯源管理,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市场举办方和食品销售者要依法规范持证照经营,明码标价,严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严禁借疫情防控之名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

 . 2. 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督促餐饮单位落实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要求。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原料供应商选择、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消毒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鼓励建立餐饮预约就餐制度,提倡非接触点餐、结账,倡导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严控聚集性活动规模,举办大于 50 人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要向属地村(居)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坚持“红事”“白事”从简。督促餐饮单位按许可核准的经营项目从事外卖供餐服务,供餐数量要与自身规模和供应能力相匹配。外卖配送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护要求。顾客自取或外卖的餐食,采用密封方式盛放,提倡每份餐食使用自制或订制的专用食安封签或一次性使用的封闭外包装,防止运送过程污染餐食。

 . 3. 加强药店监管。不断强化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全力织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责任网”“监测网”“监管网”“处置网”,使用“八桂药店智慧监管系统”,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做好实名登记、核验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做好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药品 GSP 管理的规定,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做好处方药销售审核登记工作、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工作等有关规定。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劝导就医、疫情监测、及时报告等各项防控制度。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检查,以冷冻肉类、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农贸市场、超市、食杂店等为重点对象,以生鲜水产品及其制品、畜禽肉等为重点品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

 二是要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监督检查和排查力度,摸清相关生产经营者的底数,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登记建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出厂销售记录等制度和“三专三全四不得”的管理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时准确记录每批次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信息、核酸检测结果、业经消毒证明、货物来源去向和货物数量、位置等关键数据,并按要求录入广西冷链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八桂集中仓”),建立健全进口冷链食品全链条追溯体系,按规定实施“首站赋码、进出扫码、一码到底、扫码查询”的管理模式,确保全程追溯。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有关防控措施,实行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一周一核酸检测。

 三是进一步规范市场冻品交易,严格执行全面检疫制度,做到应检尽检,严防疫情传播,规范市场管理完善溯源体系,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强化对冻品仓储物流、市场流通等环节的监管和整治,清理和整顿交易市场、农贸市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四)加强市场秩序和价格监管 紧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粮油肉蛋菜等民生商品和防疫物资价格,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检查巡查力度,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疫情期

 间重要民生商品、各类防疫物资价格稳定。督促市场开办方和食品销售者依法规范持证照经营,明码标价,严禁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为防疫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依法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哄抬物价、价格垄断、囤积居奇、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保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要性,始终保持坚决有力的战疫劲头,杜绝麻痹思想。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督查落实,从严从细落实防控措施,坚决防范疫情反弹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防控督导。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监管,明确属地监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督促各相关行业和相关市场主体强化对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督促企业组织开展相关疫情防控行动。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将给予从严从重处罚,对监管人员履职不力的将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提高防控意识。动员和引导相关行业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宣传,同时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利用市场 LED 显示屏、公示栏等,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开展疫情防控措施、食品安全等宣传。

 。

 (四)强化联防联控,做好信息报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紧急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属地党委、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市市场监管局。

篇二:疫情防控市场监管组工作方案

21 年餐饮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指导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营服务,维持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满足和促进社会刚性消费需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对外营业的大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含小餐饮),餐饮单位应根据当地疫情实际情况,按照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农管委的疫情防控要求有序复工复产。

 二、落实规范要求 (一)加强人员管理 1.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所有餐饮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严格落实每日晨检,上岗时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口罩、手套。

 2.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尤其是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对直接接触、操作冷链食品等高危风险的从业人员要及时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加强重点防护。

 (二)强化场所消毒 3.每天对就餐场所、操作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两次以上,对顾客接触较多的收银台、电梯、公用设施设备和门把手加大清洁消毒频次。

 4.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每天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城、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进行通风、消杀,保持干燥。

 (三)规范原料采购 5.从合法渠道采购食材。认真做好食品及原辅料的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对来自发生疫情地区的食品及原材料做好消毒工作。

 6.不采购和使用无产地检疫证明的鲜、活、冻禽类及其产品。不采购和使用无“三证一报告”(海关通关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的进口冷链食品。不采购和使用未录入河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冷链食品。(四)加强设施管理 7.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不要与其他水池混用;餐饮具、食品加工工具消毒应符合相关要求。

 8.操作间设置专用非手触式带盖垃圾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五)严控制作过程 9.做好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和加工,食品烧熟煮透,确保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能保证食品安全。

 10.合理划分操作区域,做好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和加工,食品加工操作在相应区域内进行。

 三、加强就餐管理 11、进店就餐人员要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提交绿色健康码和行程卡,一旦发现就餐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健康

 码和行程卡异常,或未佩戴口罩人员,应拒绝其进入餐饮场所,并指导就医。

 12、严禁大规模集体性聚餐,尽量避免堂食,如需开放堂食,建议采取提前预约,单间服务,分时就餐形式。严格单间开放数量,单间开放数量不得超过单间总量的 50%,视疫情形势稳定可逐步提高。

 13、大厅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 50%,注意桌位间距,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 1 米,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提醒顾客缩短就餐时间,做到一客一消毒。

 14、推广分餐制,设立公勺公镇,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

 四、加强外卖管理 15.严格落实外卖送餐人员健廉管理。送餐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自身防护,佩戴口章,手套。每次送餐前要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

 16.加强送餐环节管理。配送餐箱每天消毒不少于 2 次,集配单位送餐车每天消毒至少 1 次;盛放外卖食品的餐盒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送餐前对食品进行严密包装,防止污染。

 17、积极推行“无接触配送”服务,降低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在收放餐环节的安全风险。

篇三:疫情防控市场监管组工作方案

防控常态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省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较长时间常态化防控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底线思维,未雨绸缪、常备不懈,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的指导,常态化推动我局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落实。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 1.职责清单 依据蛟市防办发〔2020〕125 号《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重点任务的通知》文件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对零售药店监管职责如下:

 一是监督检查零售药店“一退两抗”药品是否按要求销售。

 二是监督检查零售药店是否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在门店入口处是否设立测温区; (2)是否配备测温枪; (3)是否使用“马上行动”APP 软件扫“吉祥码”; (4)不能扫码的情况是否有登记记录本和笔; (5)从业人员是否佩戴口罩; (6)从业人员是否有测温记录。

 2.检查流程 (1)药店营业场所是否进行有效隔离防护工作; (2)药店从业人员个人防护是否落实到位。(佩戴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具); (3)药店消杀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①营业场所消杀和通风是否落实(看记录、询问);

 ②登记物品(笔、本等)、窗口等部位的消杀是否能够保证一客一消毒(通过询问和现场观察形式检查)。

 (4)测温、扫码、登记是否严格落实; ①是否落实对购药人员先测温、再扫吉祥码; ②是否对不具备扫码人员进行现场核实身份证和电话信息并登记登记。

 (5)“一退两抗”药品(退热、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是否按要求进行销售; (6)是否对进店顾客进行有效提示; ①是否在药店门窗醒目处张贴温馨提示,提醒出现发热、咳嗽、感冒症状人员,及时到当地发热门诊就诊; ②是否提示购药顾客保持安全距离。

 3.监管范围 目前,我市药店有 199 户(动态管理,实时增减),全部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二)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 1.职责清单 依据蛟市防办发〔2020〕125 号《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重点任务的通知》、蛟市防发〔2020〕18 号《关于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职责如下:

 一是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遵守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相关通告要求。

 (1)禁止承接群体性聚餐活动; (2)暂停堂食,只允许外卖、打包和送餐。

 二是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配备测温枪、消毒液、抑菌洗手液等疫情防护物质,制定应急预案; (2)门店入口处设置隔离区,张贴只提供外卖、取餐人员请测量体温、扫码登记、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距在隔离区外候餐等提示;

 (3)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手册》,并组织从业人员学习; (4)督促引导取餐人员测量体温、扫码(或手工)登记;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日晨检测温并记录; (6)从业人员工作时着工作服、帽,全程佩戴口罩; (7)经营场所保持空气通畅,每日消杀不少于 2 次,并记录。

 三是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

 (1)建立健全食品、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台帐登记制度; (2)食品、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分类、分架、分区贮存; (3)食品及用具做到生、熟分开,并有明显区分标志; (4)按要求加工制作食品,食物要烧熟煮透; (5)餐、用(饮)具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做到一餐一用一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6)餐厨废弃物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做好记录;

 (7)不在经营场所圈养、宰杀畜禽,不采购和使用野生动物肉类加工制作食品; (8)食堂不加工制作凉菜等易引起食源性疾病的食物,剩菜、剩饭不再加热后二次销售; (9)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2.检查流程 (1)是否承接群体性聚餐活动; (2)是否提供堂食; (3)是否配备测温枪、消毒液、抑菌洗手液等防护物质,是否制定应急预案; (4)是否在门店入口处设置隔离区; (5)是否张贴提示; ①本店只提供外卖服务,取餐人员请测量体温、扫码登记、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距在隔离区外等候; ②《餐饮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手册》前 11 条。

 (6)是否对取餐人员进行测温、扫码(吉祥码)登记; (7)不能扫码的是否手工登记(至少有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体温等内容); (8)从业人员是否每日晨检测温,并记录; (9)从业人员是否着工作衣帽,佩戴口罩; (10)是否对经营场所进行通风,每日消杀 2 次以上并记录。

 3.监管范围 目前,我市餐饮单位有 1274 户(动态管理,实时增减),具体名单附后,全部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三)加强对集贸市场部分业户的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 1.职责清单 依据蛟市防办发〔2020〕132 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大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对大市场部分业户的监管职责如下:

 一是督促检查大市场 2 个肉厅是否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晨检,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测量体温,并做好测温登记,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2)设置测温人员,对进入经营场所人员第一时间测量体温,体温合格方可进入,体温不合格不准进入; (3)设置“吉祥码”扫码员,引导顾客扫码,特殊情况不能扫码的要手工登记(例如: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情况); (4)经营场所保持环境整洁,通风顺畅,每日至少消毒 2 次,并做好消毒记录; (5)在肉厅显著位置张贴《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手册》,并组织从业人员学习; (6)制定肉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二是监督检查大市场部分业户是否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1)在门店入口处设立测温区; (2)引导进店人员测量体温; (3)使用“马上行动”APP 软件扫“吉祥码”,不能扫码的情况要手工登记;

 (4)从业人员佩戴口罩; (5)从业人员每天营业前测量体温,有测温记录。

 2.检查流程 (1)大市场 2 个肉厅:

 ①在门店入口处是否设立测温区; ②是否配备测温枪; ③是否使用“马上行动”APP 软件扫“吉祥码”; ④不能扫码的情况是否有登记记录本和笔; ⑤从业人员是否佩戴口罩; ⑥从业人员是否有测温记录。

 ⑦是否每日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2)大市场内振兴路西段、永康胡同两侧临街门市商户及大市场东区院内业户:

 ①在门店入口处是否设立测温区;

 ②是否配备测温枪; ③是否使用“马上行动”APP 软件扫“吉祥码”; ④不能扫码的情况是否有登记记录本和笔; ⑤从业人员是否佩戴口罩; ⑥从业人员是否有测温记录。

 3.监管范围 (1)大市场 2 个肉厅,全部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2)大市场内振兴路西段、永康胡同两侧临街门市商户及大市场东区院内 203 间门市,共 191 家商户(动态管理,实时增减),全部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四)加强对全市 13 个农村大集的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 1.职责清单 依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市农村大集的监管职责如下:

 市辖区内农村大集全部关闭。

 2.工作流程 (1)当日是否是开集日→→是→→到大集开办地点核实是否开集→→是→→直接拨打 110 驱散; (2)当日是否是开集日→→是→→到大集开办地点核实是否开集→→否→→留好影像记录上报至市场科。

 3.监管范围 目前,我市共有 13 户农村大集(动态管理,实时增减),全部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使命担当。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从严执行市委、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疫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压实监管责任,切实融入日常监管。要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切实把防控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岗、落

 实到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将疫情防控工作与日常行业监管相结合,使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真正融入日常、形成习惯。

 (三)加强信息汇总,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加强各类统计数据的收集、上报、汇总,使上级部门及时掌握,做到信息对称。

 (四)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督查问责机制。要建立督查机制,聚焦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常态化防控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坚决查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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